谢淳风觉得师弟有种怪癖,恋血衣癖。
三年前把他捡回去的时候,因为姜偃那身衣服上全是血和带血的皮肉,他早就扔了,没想到人家醒了以后居然念念不忘,非要把他那件没什么看头的衣服找回来。谢淳风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了回去找,没想到返回社庙之后才发现血衣不见了。
肯定是被人拿走了。
当时为了避免泄露苏嬴行踪,谢淳风不露痕迹地折转了回来,搁谁面前也没提及此事。姜偃没拿到自己的衣服,渐渐地就死心了。
不过后来他知道了,从前那身衣服,是苏嬴在苏家时穿的最后一身衣服,好家伙他一路从云州辗转到梁都,为了躲避追杀,都混到就要沿街乞讨的地步了,愣是没舍得把那身衣服变卖。
谢淳风就觉得,士大夫的骨气这种东西真是要不得,害人不浅,苏家的家教一定特别迂。
再后来,谢淳风又知道了,姜偃就是穿着那身衣服被长公主给睡了的。
所以那衣服就跟那耳珰一样有所不同,值得收藏了?
啧啧,看不出他正正经经的小师弟,居然有如此偏执的丧心病狂的一面。
现在,他又对着这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出神了,难道是因为穿着这身救了长公主,觉得自己特英姿勃发?
啧啧,谢淳风在心里嗟叹不已。
“师弟啊,为兄有句话不得不提点你。”
他语重心长地道。
“这尚公主可不是什么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那太皇太后和小皇帝哪一个不是虎视眈眈啊。你可得想清楚,人家娘家后台这么硬,你啃不啃得动啊?再有,万一你想纳个小妾……”
姜偃瞥了一眼他。
谢淳风吐气,“哈哈,玩笑话玩笑话,愚兄还能不知你那点心思,白给你当了三年师兄了。”
蓦然,他正色道:“你这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