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此语另见1062b14。

普罗塔哥拉此语原意为现象依于各人之视觉与认识。

人各以自己所见,测忖事物。

弗。培根“新工具”

(nov。

anu)卷一,41—46。又卷五,第四章论“氏族偶象”

(idotrib)

,指摘“人神”观念(anthrooorhis)即依凭此语立论。参看107b23。又参看菩纳脱(bur)

“希腊哲学”卷一,97节。亚氏此章所论证与普罗塔哥拉此语本旨不全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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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形而上学

就是一个计量,主要是量的计度,次要为质的计度。有些事物以在量上不可区分者为一,另一些则是在质上为不可区分;所以“一”的不可区分应别为两类,或者绝对是一,或当作是一。

章 二关于元一的本体与本性,我们该询问这究属存在于两方式的那一方式中。

这恰正是我们在列叙疑难时1所举的一题;“一”是什么,我们必须怎样设想这“一”

;我们应否将元一作为本体(毕达哥拉斯学派先曾这样说过,在后柏拉图也这样主张)

;或者我们毋宁由元一的底层别求其本性,象自然哲学家们所认知者,或以元一为“友〈爱〉”

,或以元一为“气”

,或以元一为“未定”。

2

于是,照我们在先讨论本体与实是时所曾言及,3假如普遍性〈共相〉均不能成为本体,而普遍实是本身,凡其命意为“与诸是相拟”

4而为是者,亦不能成为本体(因为这还是与“多”相共通)

,而只能作为一个云谓,则“一”也显然不能成为本体;“是”与“一”原为一切云谓中最普遍的云谓。

所以一方面诸科属不能脱离其它事物而成为某些实是与本体;另一方面,实是与本体既不能为科属,“一”同样也不能

1见卷b,101a4—b25。

2所举自然哲学三家之说为恩培多克勒、阿那克西来尼与阿那克萨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