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仕如释重负,将磨人的红薯放到碗里,轻轻笑道:“谢谢你收留我,还有昨晚……”
咬了一口的红薯放下,他眉眼轻挑,向其勾勾手指。
低头一瞧,果不其然,颗颗粒粒的小红点已染上胸膛。王一新扯着他的衣襟向前,恶狠狠道:“我的药何其金贵,不想再用在你身上。”
不知为何,与这位小兄弟相识不过两日,却已习惯这位小兄弟极其别致的关心方式,他顺着应了一声,道:“我不用你的药,它自己会好。”
第四十八章
血迹渐渐渗出胸膛,落在那麻衣上,皮肉已与衣物黏在一处,此时若是掀开,必定是要撕下一块血红。
可王一新向来不是什么怜香惜玉之人,他直接扯掉衣物,疼得面前那人龇牙咧嘴,好看的眉眼皱成一团,他想着,要是这点痛都受不住,那他就将这个大麻烦踢出碧落山,让他回去做他的大少爷。
但这位公子哥依然笑道:“一新,你待我这般好。”
莫不是个傻子吧。
瞧着倒是挺正常的。
听闻此言,王一新忍不住又要怒,上药时用力一按,药粉黏在伤口,血水湿湿嗒嗒地消化着粉末,无情地宣告着胸膛终不负往日光洁白皙。
明明将他弄得痛了,还要傻兮兮地说自己对他好,他实在不懂这位公子哥的行径,冷冷道:“你再废话我就将你扔出去。”
“没关系,我认识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