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姝被他的话给说愣住了,默了半响,才道:“你说得对,也只有他信。”
“我是对玉灵有过几分好感,可那又如何?那点微末的好感经不起半点磕碰。”
她给自己建造了一座城池,有了这座城池谁也伤不到她,但谁也别想进去。
他退了一步,决定在这座城池外等着她,等着对他开放的那一天。
“是我心急了,不该越矩安排你的事情。”他说:“只要你愿意,回仙界也好,在魔界也罢,我陪你便是。”
静姝看着他,心里头窝火的很。
他是拿回了临氶这个男主名,便也跟着继承了男主必备的恋爱脑吗?
“你杀过多少魔族人?待在魔族?你是嫌活的太长了!”
“你若要在此处待,我便守在这儿陪你。”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折耳哈士奇”的营养液十瓶呀~
☆、渣女就该坦坦荡荡
同生共死这个词过于理想化,就像是泛黄书本上的杜撰故事,也只能骗到一些天真愚昧的小青年,叫他们滴几滴无用的眼泪,然后疯狂投入一场场无疾而终的爱情。
在她所生存的那个混乱国度里,没有爱情,或许你可以称它为交易,钱财和肉体的交易。
人们早已被那个腐朽的社会所污染,他们崇尚极度的奢靡享乐,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烧杀抢掠,没有什么是不能干的。
那对死在她手上的夫妻是个例外,哪怕过去了数十年,那双血泊里紧紧相握的手,仍无比清晰的烙在她脑子里。
仔细想来,自己也曾也是那群愚蠢年轻人中的一个,也曾羡慕过这种坚固赤忱的信赖和喜爱。
这种仿若病毒式的念头让她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身上洗不掉的血腥味,忘了自己在别人眼里是如何十恶不赦的恶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