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妇人见状连连称是,拣着好听的话寒暄着,私下又暗暗揣度她的用意。
这些人的夫家都是朝廷正三品以上的大员,想要巴结端王爷不是一天两天了。
几位夫人因平日鲜少注意过沈衡,加之桌上那几道菜,言谈之间难免伴着小心。反倒是那位没甚心眼的“嫂子”,仗着有几分关系在里头,张口就直奔主题。
“王妃可能都忘记了,我是你姑母家的嫂子,你小的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哦?”沈衡抬起头,看着面前的妇人,道,“我倒是当真没什么印象了。”
想她九岁才从挽瑕山庄回到上京,这瞎话编排得实在有失水准了些。
妇人只当她是真的不知,越发得意道:“可不是嘛,你那个时候瘦瘦小小的,一看就是个美人坯子。我那个时候就对我们老爷说,这孩子是个金贵命,将来必定会嫁了王侯才能配得上这身份。”
沈衡闻言,非常受用地点头道:“倒是应了您的吉言。”要不是桌上还有旁人,只怕她还会加一句:摇个签多少钱?您要不把我的下半生也算算?”
说实话,这门亲戚真的是有些远的,这个所谓的姑母其实是沈括的堂妹。
她家里是渝碗县城的,夫家虽不是什么大官,但好歹也是一方知县,撑一方百姓,比京官不知自在多少。
这次,这位嫂子来,意思也很明白,就是想让沈衡帮忙在千岁爷那儿吹吹枕边风,将她家老爷调到京城来做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