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常家的闺女也是的,做了寡妇回娘家,已经把娘家的脸都丢尽了,还去勾引这裁缝贾的女婿。”
“那裁缝贾只怕要气死,听说他家的裁缝店,以后都是要交给这女婿的,哪里晓得养了个吃里扒外的狗东西。”
“可怜的还是那贾环。”
宋雁西在这噪杂的人群里,逐渐弄明白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话说这裁缝贾的女婿,是裁缝贾一年前在河里打捞起来的,脑子了受了伤,忘记以前的事情了,所以裁缝贾便给他取名阿发,还把他三百多斤的傻闺女嫁给了阿发。
大家都觉得是阿发赚了,毕竟这样动荡的年代,外面一片兵荒马乱,而裁缝贾在小召镇上鼎鼎有名,还有那么大一个裁缝店,阿发除了一张好皮囊之外,什么都没有。
所以他跟着常家的寡妇女儿常朝暮搅合在一起,简直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要说常家这个女儿,还是读过书的,嫁到了苏州去,听说人家还蛮有钱的,做的什么刺绣生意,反正当地很有名。
常老头还因为这个出息的女婿,叫镇子上的人羡慕过一阵子。
可惜好景不长,没多久就听说他女婿家破产了,女婿也死了,没过上几天富太太生活的常朝暮又回到小召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