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走我也走,我便请奏去边疆随军,也离得很干脆,甚至都没来得及修书一封告诉你。我想你很忙,应该没时间也没兴趣知道这件小事儿。
罗子君捏着嘟嘟的手一点点收拢。
他僵着声音问:“你这身体,在北疆能呆多久?”
嘟嘟安慰似的拍拍他手背,仿佛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过往。
“没关系的,都是过去的事了。有些细节连我都不记得了。”
边关寒苦,在北疆寥寥几年,气候却已经要磨得他受不了。但我倒也不寂寞,边关将士们豪迈有趣,对我这唯一的书生也很是尊敬,说话都不敢大声儿的。
我每日教他们一些读书写字的东西,他们愿意学,日子倒也过的飞快。
偶尔,我听人说起,格物司的庄大人生了个千金,漂亮得很。
我应该难过的,甚至应该抱着酒坛子大醉三天三夜,手指苍天骂你是个没良心的负心汉。
但我没有,我只觉得冷,心口已经荒了,什么都没了。我大病一场险些一命归西,我隔绝了所有关于你的消息,不见,不望,便不相思。这应该是最好的结果。
我在边关这几年,屡立奇功,不光全队将士们喜欢我,连大帅都很器重我。但原先那些视我为眼中钉的老东西们,阴魂不散地又岂能放走每一个折磨我的机会。原先是有你这座靠山,现在你结婚了,靠山不见了。他们自然多的是机会弄死我。
军中有人对我通风报信,让我多加小心。
可我小心什么呢,离了你,我自随意飘零,过完今天就算见不得明天的太阳,也无妨,本就是无根之人无牵无挂的。
原来是为了你,现在你不要我,我便是烟消云散,也不足惜。
罗子君买了杯热奶茶捂在嘟嘟手里,一手揽着他肩:“抱歉,我,真的不记得那么多了。”
嘟嘟也不答话,笑意盈盈反问他:“你知道我这耳朵是为什么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