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刻字我也不知道写什么。”
谭少琛拿着它,再欣赏了片刻后放进了早就买好的戒指盒里。
他这才发现已经过了十一点,平时司机十点就下班回去了,今天却因为他的起劲儿,现在还坐在这里陪着。青年顿时不好意思起来,走到司机身边用他脏兮兮的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吃宵夜吗,我让郑姨给你做一点。”
“谢谢太太,”司机摇头,“我女朋友还在等我呢。”
“那你快点回去吧,明天,明天我让郑姨做好吃的,我请你吃饭好了。”
司机一点没讲客气,站起身抻了个懒腰,朝他点点头后便离开了,剩谭少琛一个人锁上他的工作间再回去。他几乎忍不住这种欣喜,就从院子里到二楼卧室的时间,戒指盒被他关了又开,开了又关,那枚朴素的银质戒指仿佛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比起来,这东西的价值可能还没有他婚戒的零头高。
可谭少琛喜欢得不行,越看越喜欢。
青年哼着不成调的流行歌,带着笑将戒指放在了桌上,转头瞥见穿衣镜时才发现自己身上脏得要命,赶紧拿了浴巾往浴室去了。
那是从他妈的遗物里翻出来的,一个很老的银手环,像是他小时候戴过。但谭少琛对此一点印象都没有,只是在拿到手环的瞬间便冒出了这个念头——他要打个戒指送给沈晏文。
都说男人对爱人最大的诚意,就是求婚;可没人说过像他们这种已经结婚的,结了婚之后才喜欢上对方的,要怎么将难以言表的喜欢表达出来。
青年洗澡的时候都在想象沈晏文收到戒指时的模样,以他对温柔派男人的了解,大抵会给他个拥抱,或者当场戴上。
等他洗完澡出来,顶着还湿漉漉的头发下楼去喝牛奶时,外面忽地冒出引擎声。
不用猜都知道是沈晏文回来了。
谭少琛连忙仰头,咕咚咕咚将大半杯牛奶全部灌掉,再兴冲冲地跑上楼,拿过戒指又跑下来。
——
“沈总,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