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西慢吞吞地抿了口咖啡。
那他就很像是初吻交出去的咯?
对巫师的刻板印象要不得。
虽然那天对时律来说,亲了四舍五入下应该也差不多等于睡了。
而且班西自己也承认,当时打个领带的功夫,他脑内的确已经进展到哪家酒店的大床房会比较舒服了。
上下倒是不在他考虑范围内,反正他都没尝试过,也就无从评判。
班西对时律的亲吻没什么反感,便也不介意跟不反感的对象稍微坠入爱河一下。
在这方面他自认为是体验派,在一起是决定爱不爱的必要前置事件,是以他也就无法理解许多人,还没有在一起为何就为了旁人牵肠挂肚死去活来。
可惜活了这二十多年,还没人能跟班西达到第一步的在一起。九成九想跟他有点什么的就是真的只想跟他有点什么,走肾不走心外加借种。
强大到班西这个级别的男巫几乎可以百分百断定会有天赋卓绝的后代,导致他在不少女巫(以及雌性神秘生物)眼里就是个行走的优良精子库,不管是纯洁的偶遇还是火辣的勾引,最终目的就是嫖他几晚上有了孩子再翻脸不认人。
女巫的孩子关男巫什么事情,名分是不可能的恋爱也是不可能的,最多钞票给足。
至于剩下那一分不是只想跟他有点什么的……
班西想了想,没想出来。
大概准备连罗斯巴特家一起收入囊中的可以算?不过班西有点记不清那位的坟头草有多高了。
时律是第一个他觉得这事情可以试试的,反正只做体验又不会掉块肉,但他试探着稍微回应了一下,时律的反应似乎又不是那么回事。
虽然班西百分百确认时律当时那个表情就是标准到不能再标准的色令智昏,他要是给点回应当场就能搞出点什么的馋他身子。
所以明明是时律自己先送的礼物先动的手(嘴?),现在却仿佛是班西占了他便宜般时刻离他三米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