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哪,我们居然讨论了这样一件平庸的小事,还花费了那么久!”
欧文先生抬起手,制止其他人无休无止的抱怨。
“还请听我接着说,虽然邓恩先生提供了证据,但是另一位先生,也提供了同样的多的证据。”
格蕾丝终于提起了精神。
“另一位先生名叫约翰·麦克尼尔,他声称这位女士名叫麦莉·纳尔森,两人是在1851年七月份,也就是去年夏天举办了婚礼。麦克尼尔先生也带来了当地很有威望的牧师,那位牧师也声称,自己去年七月份,为他们两人主持了婚礼。”
欧文先生说完了大概的情况之后,就指出了案件的困境。
首先,无论是邓恩先生提供的结婚证明,还是麦克尼尔先生提供的结婚证明,都是由当地神职人员颁发的,绝无造假的可能。
而且两人提供的结婚证明上,都显示,那位女士今年应该是刚好三十岁。
在1822年的时候,英国还没有完备的出生证明统计系统,这也是格蕾丝当初可以轻易女扮男装的根本原因。
因为她出生的那个年代,很多人都没有正式的出生证明,核查起来非常困难。
所以警察局也没能找出那位女士的出生地,更别提核对她有没有其他家人和财产了。
他们甚至连她是不是英国人都判断不了!
其次,那位女士现在失去了记忆,有关这方面的医学,还十分不成熟,也没有医生可以一口咬定,那位女士到底是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还是在装病。
现在医院不能给出一个确切的说法,警方也没办法把那位女士的供词当做参考条件。
更别提那位女士现在也分辨不出来,哪位先生才是她的丈夫。
原则上,因为英国的离婚案件有限,那两位先生又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几乎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所以两人不可能冒充结婚证明上的名字,而是确确实实就是结婚证明上丈夫一栏对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