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不喝酒?”她在桌边坐下。
周严果把酒倒进杯里,洁白的餐布抹去瓶口残留的酒液,把其中一杯推给她,“刚做了笔大生意,应该能赚不少。”
姚思睦端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猜想大概又是他投资的哪家小公司做出了有用的东西,之后的几年都会给他赚来暴利,然后他会果断高价卖出,接盘的顶多再赚上两三年,这家公司的价值就完全被榨干。
跟他在一起的这段时间,她认真研究过他的事业版图。这个人能在短短十年能敛聚数不清的财富,都归功于他的清醒。
一家再暴利的公司,他都会在峰值后及时卖出,毫不留恋地舍弃残余的价值。他拿走了大头,接手的人虽然不能赚多,他却还是会给人家留点小利润,因此他要卖出还是有很多人抢着接手。
这是姚思睦最欣赏也觉得他最无情的地方,他对自己一手扶持起来的公司和项目没有丝毫感情,在赚取暴利时,他清醒地看到一家高科技公司的寿命也就是几年,之后就开始走下坡路,一年比一年赔钱。
哪怕是他一手扶持起来的公司,在他眼里也只是一单生意,他不会为这种公司养老。
所以,一直以来他都臭名昭著。
她喝了口酒,顺道也给自己庆祝一下。
“你去找过我了?”她觑了眼他的神色,试探地问。
周严果拿起筷子,夹菜喂进嘴里,咽下去后才慢悠悠地回道:“你那个青梅竹马不肯说你在家在哪儿,存心躲么?我还找你干什么?”
姚思睦心情复杂地挑着碗里的饭粒,虽然知道他不会找她,现在从他的话里得到证实,心里还是免不了一阵失落。
“阿初把房子借我住了,”她说,“他们过年要回祖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