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言夙:养崽容易,取名难!!!呜呜呜,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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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收333了,评论也快888了,之前说好的加更,这是两章,容我准备准备

下次加更的话,作收512呀,评论1288呀~~~

数字我乱写的,如果大家有别的建议,也可以改

感谢捉虫的小盆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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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郑夫子一身青袄,四十多岁的模样,留着一抹掌心长的胡须,搭理的很是细致。

端坐在书案之后,手不释卷的样子,还真有几分读书人的风骨。

言夙看了一眼,将小孩放到地上,给郑夫子拱手一礼:“见过郑夫子。”

小孩也恭恭敬敬地,礼仪很是到位——虽说是年纪小时学的,但出自温家的教养,是刻在骨子里的。

郑夫子原本见这两人两手空空来,穿的又并非什么大富大贵的锦衣华服,更别提带着小厮丫鬟,就不太相信人家的束脩是全拿银子付,才没有带其他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