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烨敲击法槌制止他们争吵:“被告继续举证。”
被告又提供买钻戒的凭证原件,原告对此不予认可,认为这笔钱和他的借款无关,不能证明被告买钻戒的这两万块就是他借给被告的钱。
原告的这个质证在滕烨和梅子的预想之内。被告却呆住了,一时半会没反应过来。
原告看看他们,得意地笑了。
大概静默了两分钟后,被告突然想起了什么,对滕烨说:“法官,我申请证人出庭。”庭前被告提交了证人出庭申请书,滕烨同意了。
这个证人叫戴倩,自称是被告曾经的女朋友。她先宣读保证书,接着陈述被告确实给过她一万块,并给她买了一个钻石戒指。
原告问证人:“那请问你知道他的钱是从哪来的吗?”
证人看了原告一会,说:“我当然知道。他给我买这买那的钱都是从大山哥你那借的。”
“你有什么证据!”原告紧张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滕烨敲法槌提醒他:“原告请注意法庭纪律。”
原告忍着一口气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咬牙切齿,怒目圆睁地盯着证人戴倩,一副要把人生吞活剥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