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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烨敲击法槌制止他们争吵:“被告继续举证。”

被告又提供买钻戒的凭证原件,原告对此不予认可,认为这笔钱和他的借款无关,不能证明被告买钻戒的这两万块就是他借给被告的钱。

原告的这个质证在滕烨和梅子的预想之内。被告却呆住了,一时半会没反应过来。

原告看看他们,得意地笑了。

大概静默了两分钟后,被告突然想起了什么,对滕烨说:“法官,我申请证人出庭。”庭前被告提交了证人出庭申请书,滕烨同意了。

这个证人叫戴倩,自称是被告曾经的女朋友。她先宣读保证书,接着陈述被告确实给过她一万块,并给她买了一个钻石戒指。

原告问证人:“那请问你知道他的钱是从哪来的吗?”

证人看了原告一会,说:“我当然知道。他给我买这买那的钱都是从大山哥你那借的。”

“你有什么证据!”原告紧张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滕烨敲法槌提醒他:“原告请注意法庭纪律。”

原告忍着一口气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咬牙切齿,怒目圆睁地盯着证人戴倩,一副要把人生吞活剥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