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到被告举证。被告出示银行的转账流水明细若干份。
原告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被告解释说:“这是我在过去三个月中通过民生银行卡给杨总转账的记录,所有的金额加起来远超过五万,证明我已经还清所有借款。”
原告说:“这是你转给别人的,又不是转给我的,我不知道。”
被告却说:“这些钱就是还你的那五万,不,其实只有三万。是你们要求我把钱打到杨总的账户的。”
滕烨问:“原告,被告说的是事实吗?”
原告瞪着被告,说:“被告说谎,我从来没要求他把钱打给杨总。”
滕烨问:“那你们对还款是怎么约定的?”
原告说:“我们约定的是被告把钱打到我账上。被告从来没打给我钱,这就可以证明他没有还过钱。”
被告说:“不是的,是你要求我把钱打给杨总的。不止我一个人,其他人你们也是这么要求的。”
原告:“胡说八道。不想还钱就直说,在法庭上撒什么谎呢?”
“你……”被告被怼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