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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马上回答说愿意,并看了对面被告一眼,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收到传票的那天原告去找余浩了,他把传票扔余浩脸上,跟余浩说开庭那天是余浩最后的机会了。此前,余浩找了诸多借口推脱,故意不来法庭调解,已经惹怒了原告。余浩当时吓得当场尿了裤子,痛哭流涕,不住地点头说愿意调解。这就是原告今天在法庭上这么自信的原因了。

余浩低着头,嘴唇动了两下却没任何声音传出来。

滕烨问:“被告,你是否同意和原告调解?”

余浩不答话,两只手紧紧握在一起,掌心的冷汗不停地冒出来,黏黏的很是难受。

梅子看着他,说:“被告,请你回答是否同意和原告调解。”

这时,余浩像是做了一场深刻的思想斗争,缓缓抬起头来,看着审判席上的滕烨,说:“我……不同意。”

原告听了,脸立马拉了下来,表情复杂极了,又是震惊,又是愤恨。

“余浩,你不是同意调解的吗?”

滕烨没有理会原告,宣布因被告不同意调解,调解无法进行,先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宣读完后敲击法槌正式进入庭审阶段。

和滕烨、梅子庭前想的差不多,原告在庭上完全否认他只给了被告三万,坚称给了被告五万,且被告一分未还。

原被告双方举证和质证,原告举证借条一份,被告质证说借条上的签字确实是他所签,但当时借条是空白的,其他地方的字是原告事后才添加上去的。原告坚称借条是当着被告的面写的,证明被告是认可借条的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