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 44 章

说干就干,没白绩劝的空挡。

他只能拖家带口,架着儿子牵两狗,一路从河东的“雾霭蜃楼”走到河西的“447音乐餐吧”。

白绩对酒精敬谢不敏,更不爱来这些灯红酒绿的地方,只是大概清楚梁逢秋对这里熟悉,没想到这种熟悉程度是每个酒馆的人都认识他。

“小梁?今天去哪儿唱啊?”

“去喜河唱,欢迎大家划船来听!”

“小梁喝醉了?找谁啊?”

“找花哥,他偷我吉他!那可是我家雀儿送的生日礼物,刻字的!”

季北升和梁逢秋互相搀扶着,但彼此看不上,一左一右使劲。

“刻字?”季北升醉眼迷蒙,“刻了啥?生日快乐。”

“格局小了。”梁逢秋嫌弃又得意,“刻的是,秋日胜春朝。”

季北升脑子一团浆糊,不明觉厉,空张着嘴点头,说牛哇,牛哇,白哥文化人。而后又开始跟梁逢秋比赛古诗接龙。

白绩嘴角抽动,太阳穴鼓鼓,忍了千万分性子没把俩傻子扔进垃圾桶里,正觉得丢人,背上忽然一沉,是齐项压了上来。

“你还送他吉他呢?”

“昂。”

“刻的诗,什么意思啊?”

我言秋日胜春朝。

没别的意思,当时买吉他人家问要不要刻什么,店里小孩在写语文,白绩瞥到这首诗,豁达开阔,寓意好,想到了梁逢秋,就难得肉麻地加了五个字。

“没文化,捡初中课本里的诗瞎刻。”白绩舔唇,不好意思解释,怕腻腻歪歪,“反正是祝福。”

热气呼在他耳廓,带着薄薄的酒气麦香。

齐项说得可怜,“那我生日,你怎么不送我?”

“……”白绩咬牙切齿,还带讨要礼物的,“大哥,我认识你才多久,赶上你生日了吗?”

“我寒假过,二月一。”齐项加重语气,“哥哥的生日,你别忘了。”

白绩心里默念几遍,但不乐意齐项强调他比自己大的事实,只简单的“嗯”了一声。

“就嗯?”齐项问,“你想好给我送什么了吗?”

“送你布加迪威龙。”

齐项嘁地扭过脸,表情不太稀罕。

花哥最终没把吉他还给梁逢秋,店里临时凑数的歌手还在用。

他看梁逢秋喝醉了没骂他,让他去前面找唱完的熟人借,转身时自言自语解释,“借的借的,老子名声全让他个兔崽子毁了。”

最后他们果真遇到一个跟梁逢秋点头之交的驻唱歌手,梁逢秋扑上去叫哥,一面扑一面把他吉他扒了下来,拽着季北升溜了。

季北升一路狂笑,高呼,我这辈子没这么酷过!

白绩:……

他站在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下,满脸无语,还好那位歌手性子好,面对白绩的道歉,摇摇手只说让梁逢秋明天还。

梁逢秋的水平在那儿,醉酒也不妨碍他弹唱,抱着吉他时气质陡变,靠着河坝石墩,垂头慢唱。

民谣,歌词如叙事,简单两句把岁月拉宽又拉长。

梁逢秋嗓子自带风韵,如流浪诗人呢喃诉说,把周遭的客人都唱醉了,一曲听完,七八个人鼓掌鼓出万人空巷的感觉。

其中季北升鼓掌最凶,一改先前的不屑,一首舒缓的歌把他唱得热血沸腾,“我要让我姐把你签了!小爷让你出道当顶流!”

在一定程度上,季北升坦然直率到让人觉得缺心眼。

嘣擦——梁逢秋指头划过六根弦,又咚地按住响。

他仰头干了半瓶酒,胳膊刮过嘴角,醉加一等,“出你妈的道,老子要参加高考,考大学!”

季北升卡住,话里染上敬重,“啊?你还是个学霸呐,真可惜了!”他没明白为什么高考和出道冲突,但被梁逢秋唬住,觉得他不可小觑。

“我?”梁逢秋自嘲,“我不是学霸,我家雀儿才是学霸!”

他摇摇晃晃撞到白绩背上,乱无章法地揉白绩脑袋,似乎叹了口气,“我们家这脑瓜子可聪明了,小学初中的时候,全省数学竞赛他年年前五!在十三中就是浪费青春,还好咱转学了,幸好转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