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愤怒地看着他,嚼也不嚼便将肉吐在地上。
他见状调笑道:“功夫不错,气性太大。”
“你的孙良娣都死了,你还有心情吃肉?”我不可思议地问,“难道是被猪油蒙了心,还是被永蝶迷的晕头转向?”
承煜抬眼瞥着我,不紧不慢地饮下一盅酒。
他的动作无需刻意,王室的高贵典雅都是浸透在骨子里的,和孙良娣血溅梁上的风骨一般,是我这种混迹于江湖的小刺客模仿不来的。可我相信,我们江湖也有江湖的义气。
承煜笑笑,道:“她死了,我就没有心情吃肉了?这是何道理?”
“她嫁进东宫,便是你的妻。是你拆散了一对有情人,是你将她交送到娘家,这件事多多少少与你有关联,她既为你的枕边人,死了都不值得你哭一哭么?”
“阿沐,你说的都不对。”承煜笑着摇头,“第一,她是我的妾,你才是我的妻。第二,拆散有情人的不是我,而是孙丞相,是他将女儿当做筹码嫁来的,她与人私通,我如此做法已经仁至义尽了。如果将她留下,她一定会死得更惨。还有……阿沐,什么人死了都不值得我哭,东宫现在有太子妃、良娣,将来也会有昭训奉仪,倘若每一个死了我都要难过的茶不思饭不想,那么我不配当大晉的储君。”
说着,承煜夹起一只肥硕的鸡腿,不由分说地塞进我嘴里。
“第三,作为东宫的太子妃,你不能挑食,本太子夹给你的肉不能吐,要吃!”
我麻木地嚼着鸡肉,眼中灼灼燃烧的怒火随着他理智的话渐渐地平息,终归话糙理不糙,历代有哪个皇子不是一鼓作气将兄弟们一一铲除后登上王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