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见1031b5。

-- 169

形而上学。

761。

怎是;凡一切由己事物,基本上自足于己,无所依赖于其它事物者,都该如是。若然如此,则即使它们都不是通式,就这个便已足够了;也许毋宁说它们正都是通式,这也就足够了。

(同时,这也是明白的,有些人所说的意式,苟确乎存在,底层便不会成本体;因为意式必须是本体而它不涵有底层;意式若包含底层,它们就会因参加于个别事物而存在于个别事物之中。)

那么,每一事物的本身与其怎是并非偶然相同而是实际合一的,这从上节的辩析以及“认识事物必须认识其怎是”

这理论,两方面看来,都是清楚的。经过这些例引,应可知道两者确实必须合一。

(但是,于一个属性名词例如“文明”或“白”

,因为这有两义,这就不能说它本身与怎是完全相同;因为属性与其所属两者都是白的,在这一涵义上属性与其怎是相同,另一义便不相同;白之所以自为白〈怎是〉与其为属性之白是相同的,但与那个人或白人是不相同的。)

假如对于各个怎是另给与名称,两离的谬误也可显见,因为这样除了原怎是而外,又得再来一个怎是,例如对于马的怎是,又得有第二个怎是。

1因为怎是就是本体,这不该从开始就认定某些是它们的怎是么?但实际上,不仅一事物与其

1假如事物与其怎是相同:则例如“何谓马?”

〈怎是马?

〉“马是四足兽;”

“何谓四足兽?”

“四足兽者如马即是”。假如不相同:则“何谓四足兽”就得另说“四足兽”的怎是;如是问答将无尽已。

亚里士多德认为无尽已问答是荒谬的,不应进入那无尽已的第一步。

-- 170

861。形而上学

怎是应合一,象以前所曾述及,它们的公式也相同;例如元一的怎是并非由于偶属性之一而与元一为相合一。又,它们如不相同,则其〈求是的〉过程将进至于无穷;因为我们既将(一)

“元一的怎是”与(二)

“元一”两名词作为异词,则在相续的词问中,元一之怎是的系列就得跟着发展。

1于是清楚地,每个基本的与由己事物确乎与其怎是合一而相同。诡辩派对于这论题的各种忮词2以及“苏格拉底与其所以成为苏格拉底者是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