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πα(先于)
,iσα(后于)两前置词在逻辑上用作名词时,即被译成h g e h g e“先天”与“后天”。照麦洪(‘abon)英译本作riorityandsubsent,则可译为“先因”与“后果”。
2希腊赛会可参考卜德:“希腊掌故”
(oters,gr。
antiities)
,卷二,2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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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形而上学
事物,例如在合唱中,第二歌者1先于第三,在竖琴上粼末弦先于末弦;因为在合唱中,是以第一歌者为领导,而在竖琴上则以中弦为音准2。
除了上述的意义称为“先于”外,(二)另一意义是凡“先于”认识的也绝对地作为“先于”
;这些定义上“先于”的并不在感觉上也相应是“先于”。在定义上以普遍为“先于”
;关于感觉,则以个别为“先于”。又,在定义上,属性“先于”整体,例如“文明的”应“先于”
“文明人”
,因为定义不能没有各个部分以成其整体;可是“文明性”又必须有一个文明人才能示现。
(三)凡“先于”事物,其属性也被称为“先于”
,例如直“先于”平;因为直是线的属性,平是面的属性,〈线应先于面,所以直也应先于平〉。有些事物被称为“先于”与“后于”就是这样。
又,(四)事物有由于本性与本体而作先后之别,物有可不依它物而自存在的,而它物则必需依之而后能存在,——这个区别,柏拉图曾讲过。
3我们若考虑到“实是”
4的各个命意,那么,第一,主题应是“先于”
,亦即本体应是“先
1“阿斯克来比抄本”
(ascleianss。
作πσαη,亚历山大(a。)
h g g g i注释此字是军事术语,指“两翼领队者”。其它抄本有作παασαη者,指一集体g i中右手第一人;在乐队即第二人(指挥是第一人)。
2希腊竖琴八弦:e首弦,f粼首弦,g食指弦,a中弦,b粼中弦,c末三弦,d粼末弦,f末弦。亚氏所言竖琴弦数为偶数,实无中弦,而沿用七弦琴之第四弦(efg‘a’bcd)称“中弦”。参看本书卷n,章六。又“集题”
919b20。
3此节似指柏拉图所言“离合”
(δiαiσiαiσαiσi)
,可参考谟次曼e i j k f e i“亚氏析理”
(utchan,divisionesaristoteleae)
,27—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