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即便在字里行间,道理也很明白;照他说来,“斗”若不见于事物,事物便归一致;事物正在结集,斗就站到外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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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他的理论说来,最有福的神还当是较不聪明的;他不曾尽知所有要素;他自身没有斗;而知识却是同类事物的感应。

3他说:因为我们具有土,所以能见土,因水见水,因清明的气见气,因火而见炽烈的火,因爱见爱,因阴暗的斗也见到了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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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就算是我们的起点——照他所说,斗争是分裂而毁灭的原因,同样也是生存的原因。相似地,友爱也并不专是生存的原因;因为将事物结集于元一,这也毁灭其它一切事物。同时,恩培多克勒没提到动变自身的原因,他只说过事物的所以如此,出于自然。

然而当斗争最后在斯法位〈球〉的肢体中长大了。

他站起来要求应得的光荣,时间已经来到,这曾由一个严肃的誓言,规定了他轮值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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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诗末行暗示了动变是必然的;但他没有说出所以必然

1“残篇”9—12,21,23。

2“残篇”36。

3同声相应同气相感意,可参看柏拉图“蒂迈欧”。又恩比里可“反数学”

(sexteiric,ntraathatica)第113章。

4“残篇”109。

5“残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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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形而上学

动变的原因。可是,在这里只有他说得最周到了;因为他并不说有些事物可灭坏,有些事物永不灭坏,他只说除了元素以外,其它一切事物均可灭坏。

1而我们现在的疑难则是,事物苟由同一原理支配,何以有些可灭坏,有些不灭坏。关于可灭坏与不灭坏事物必须有两种不同原理,我们的说明暂止于此。

但若说原理真是两别,问题又来了,灭坏原理也跟着事物灭坏,不灭坏原理也跟着不灭坏?

假如它们是可灭坏的,它们仍还是由元素组成的事物,因为一切事物之灭坏就是那物体解消而复归于组成它们的各个元素;这样说来,在这些可灭坏原理之先必然还另有其它原理。但这又是不可能的。是否这样的追溯将以达到某一定限为止,抑将是进行至于无穷?

又,可灭坏原理若归消失,则可灭坏事物如何还能存在?若说原理永不灭坏,何以有些依此原理组成的事物却仍归灭坏,反之依别的原理组成的事物却并不灭坏?这些或不尽然,但是其然或不然,总得费很大的劲来进行证明。实际并没有人真的坚持“可灭坏与不可灭坏事物出于各别的原理”这样的主张;大家都认为同样的原理可以应用于一切事物。

他们将我们上面所提的2疑难当作一些碎屑,囫囵咽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