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然而若说有一个共通要素,在数量上为一;诸原理也各自为一,不象可见事物那样,相异事物各有相异原理(例如一个音节在种类上到处都是一样,拼成这个音节的字母在种类上也是到处一样;但在各个书卷中音节与字母的数量就不同了)

,若说原理在数量上为一,不是在种类上为一,则诸要素以外就再没有别的原理(因为在数量上成为一与我们所称个体的意义正相同,而我们所称“普遍”则用为诸个体的共通云谓)。那么原理倘如拼音字母一样,为数有定限;世上的言语将被限于,因为同种类的更多的字母与音节是不能w x s有的。

2

(九)

有一个与其它任何问题一样重大的疑难常为古今哲学家所忽视,——可灭坏事物与不可灭坏事物原理相同或有

199a24—b24,参看1060a3—27,b23—28。其答案见于卷z章八,十三,十四;卷a章六至八;卷章十。

299b24—10a4,参看1060b28—30。其答案见于卷z章十四;卷a章四,五;卷章十。此节末,特来屯尼克(tredenick)英译本添入如下一句,“其它现存事物与其原理也将如此。”

-- 62

06。形而上学

异?若说相同,何以有些事物归于灭坏,有些则否,其故何在?希萧特学派和一切神学家的思想颇有自得之意,而未必切中我们的疑难。

他们将第一原理寄之于诸神,诞衍于诸神,他们说,万物初创时,凡得饮神酒,尝神膏1者,均得长生不死;他们所用的言语在他们神学家之间诚已互相娴习,默契于心,可是如欲凭彼等所递传之神话为我们阐述宇宙因果,我们总难聆会其旨。

倘诸神欢欣鼓舞而酣饮取食于神酒神膏,酒食之供应固非诸神所由得其生存之源,若诸神还须靠酒食以维持其生存,则这样的神祇何得谓之永生?对于神话学家的机智我们无须认真加以研究。可是对于那些用实证来讲话的人,就必须加以严格考查而最后提出这样的询问,何以由同样要素组成的事物,有些灭坏,有些却得到永存的性质。

这些思想家于此既未能有所说明,照他们所说,也无以解释事物的常理;万物的原理与原因显然不全相同。虽是大家公认为说得最周到的恩培多克勒,也不免于此误;他主张毁灭的原因在于斗,然而“斗”

,除了不能产生“一”以外,似乎也能产生任何事物;除主神而外所有事物都从斗发生。至少他说过:——一切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万物都从此始2。——由以孕育了男女,和开花的草树,

1ααiηαμβσiα,“涅克泰”为神酒,“安勃洛西”为神食。

g h k f e j g h i j g i h i2此节亚氏所云宇宙原始之“一”

()与“神”

(θ)在恩培多克勒为e f h i e h i“球”

(σψαiα)。

亚斯克来比旧注谓恩培多克勒诗句含混,亚里士多德固执而说之,i未必悉如原旨。

-- 63

形而上学。

16。

以及鸟兽和水中的鱼,还有长生的神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