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失而复得

明末屠夫 兮非可 1845 字 8个月前

不满意儿子的见识,但满意儿子的姿态。嗯,孺子可教也!何举人心里对儿子赞许了一番,谈兴大发,“我儿,爹现在给你讲的是真学问,学问中的学问,一般书上不会写的。”

一听这话,何明立马换上了洗耳恭听的神色。懂事以来,父亲从来都是这么富有智慧,从来都是这么诲人不倦。

“…所谓公道自在人心。不是说世人对公道有个公正的评价,而是说世人的选择和言行决定公道。如果说虎头山是强盗,也有道理,因为这伙强人占山为王,下山掠财。那朝廷呢?那朱家天下呢?这天

下都是姓朱的,衡州城里不是也有王爷么?那凭啥就饱食终日,血食一生?那看家里的亲戚,还有乡亲,一辈子躬耕劳作,求个温饱都难?…”

父亲的话让何明三观动摇。何明觉得,父亲是不是被凭空而来的金银夺去了神智,怎会说出如此目无君父的话语。但父亲一贯的睿智与积威让他没敢吭声。

“…到现在,官府也没有什么反应,县里也好,府里也好,都当作没出事一般。这说明什么?说明官府对这伙强盗也无可奈何!不让,怎会容忍他们在何家冲一直呆着?既然官府都无可奈何,都没说他们是强盗,孩儿你说他们是强盗,于事何补?”

到最后,何举人语重心长地对儿子说,“明儿,如今你成家了,该真正懂世事,知人情了,可不能死读书呀!尽信书不如无书!善哉斯言!…”

何举人深夜里都忙着教子,同为父母的秦知府也没少关注儿女。但最近发生了一起事,让秦知府很是头痛,简直不知道如何处理好:女儿秦素素因为

不满父母给她许下的亲事,竟然吵闹着要寻短见。所幸被丫鬟发现的及时,才没有闹出阴阳两隔、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伦惨剧。

事情是这样的。年前,秦知府差人前往京城专门给自己的座师,也就是温阁老送年礼。温阁老回了一封信,隐晦地提及了朝中的形势,并暗示今年可能会给自己动一动,可能让自己回京任礼部侍郎。同时,温阁老也在信里坦承,说现在时局艰难,外有东虏、内有流寇,朝廷顾此失彼,经常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疲于应付。言下之意,既希望自己的学生来京帮自己,但也不想坑自己的学生,让自己选择。

秦诗欢不能理解座师的心态,觉得自己完全没有考虑和犹豫的必要。士大夫,讲的不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么,自己从一介书生走来,如今牧守一方,差的就是入主中枢,以期遂平生之志。至于那些个风险,难道继续窝在小小的衡州府就高枕无忧了?这不,前几天还有人来报告,最近衡山县还出了一窝很强横的匪贼,光天化日之下都敢抢劫士绅地主呢?

一入朝堂,便是有进无退,没有雄心和抱负,还当个啥官?

秦知府想成为秦侍郎。但在这之前,秦知府觉得应当把公事和家事好好料理一下。近期的公事,秦知府觉得最重要的莫过于虎头山的那伙匪贼了。不把他们料理清楚,难保不引发其他的问题。官府之外有官府,竟然还有士绅偷偷进献钱财以求平安的。长此以往,那还了得!秦知府决定明天就把衡山知县叫过来商量对策。

至于家事,唯一还不放心的就是女儿秦素素的亲事。世人都说重男轻女,但在秦诗欢看来,男儿肩负家国责任,固然需要看重,但女儿乖巧听话,聪慧贤淑,更是疼爱喜欢。特别是长子轻浮疲沓、次子宦游在外,只有这个女儿让自己舒心。一想到女儿以后要嫁出去,就感觉舍不得;想到若是嫁得不好,被夫家欺凌,更是难以接受。

但女儿终归不能在娘家过一辈子。秦知府决定把这个女儿留在南边,甚至就嫁在衡州府。老家关

中已是一团乱麻,流寇和官军打来打去,地方上完全残破了,当然不能让女儿嫁到那里,不然整天提心吊胆的。以秦知府二十来年仕宦的经历,南边暂时还是不会乱的。物产丰富,人口也不是很多,还有那些没有开发的大山,哪怕富不了,但也饿不死。只有不是有人故意裹挟,大的民乱还不至于爆发。自己在衡州府当了五年多的知府,多多少少认识了些人,也积累了一些关系,想必自己只有不是在仕途上不出大的差池,应该没人敢欺负自己的女儿。

还有大儿子,秦知府也决定把他留在衡州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此去京城,是进;那把大儿子留下来,是退,是预备着真有什么万一的事,也能给秦家留下一股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