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秋猎场上,那时的老明王方霖还格外地意气风发。
是了,手握重兵,又是陛下亲封的王,封号为“明”。一般的武将,即使被封王封侯,都不会得到如此封号。唯有他,这般排场殊荣,几乎堪比皇子之尊。
方霖在沙场上浴血奋战了那么多年,多么狡猾的敌人的心思,他都能看透;帝王之心,他又怎么可能半点儿不知?
这般尊崇,不过是另一种敲打罢了。
时年七岁的方熠被他牵在手中,白白嫩嫩如同一个金娃娃一般,穿戴也如同寻常的富家子弟一般,却规规矩矩,如同一个小大人。
方熠至今仍记得,当时的皇帝从高处看下来,目光
落在他身上时,他的感觉。
明明皇帝是笑着的,那目光也有几分慈和疼爱,可他就是莫名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甚至汗如雨下,湿透了里面的小衣。
那时,皇帝悠悠地看着他,十分爽朗地笑着,甚至指了指他,对着满朝文武笑道:“看这小子,十年后又是同方卿一样的好将军!有方卿在,我们天祥王朝,无可惧怕!”
皇帝封了明王,却从不称方霖为明王,而是一口一个“方卿”。人人都说,陛下对明王爷,真是亲昵信任。可究竟又有多少人听不出来,那一声“方卿”当中,暗含的警示意味?
若是真心信任,那皇帝的夸赞便是满朝文武所向。
可若并非真心信任呢?那就是令人胆寒的捧杀罢了!
方霖当即摸了摸方熠的脑袋,笑得同样爽朗:“这个孩子啊,最是怕苦,叫他蹲个马步,连一炷香的时间都挺不过,撒泼打滚也不肯再练。他母亲又十分溺
爱这孩子,就连我对他声音大些,都要跟我闹脾气。这孩子,我是不管他了,由着他混吧,只望着他别长歪了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