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他的公司若签了自己的艺人,却由于公司规模,在客观条件上没有足够的力量支持该艺人的发展。所以他必须和艺人以及第三方公司签订一个“联合合同”(jointventuredeal)。虽然这种合同在目前的唱片市场上很常见——主要是独立厂牌和大型唱片公司的联合。独立厂牌负责唱片制作,大型唱片公司负责经理、分销和市场推广。
这种合约形式原本无可厚非,甚至对唱片市场的繁荣发展和艺人在创作上的“相对”独立性有益。但wang先生看到了针对dr.luke的特殊情况而极有可能存在的未来隐患——即对于dr.luke这种有自己制作人生意的行业大拿,发展自己旗下刚起步、短期内无法看到收益前景的艺人(比如卡莉她们),和给其他公司大牌制作热销单曲(比如rca的布兰妮),享受触手可及的名利双收来比,显然后者更有吸引力一些。
那艾米之前提到的她即将在其中担任a&r部门总监的、dr.luke和索尼即将成立的唱片公司又是怎么回事?
卡莉记得他这时候应该已经签了他手下的得意门生kesha。毕竟,明年09年,那首火遍全球、打破多项纪录的tiktok就要横空出世了。
艾米·罗宾森和律师表情凝重地对视了一眼,几句低声交流,在律师点头后,或许是得到了某方面的准许,她才再次面对再场所有人。
“我理解您的担心,wang先生……”她又和律师交换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眼神,“是这样的,目前dr.luke的公司kemosabe娱乐,的确如您所说,还未给旗下艺人独立发行过唱片。但,正如我之前向您透露过的——索尼有意和dr.luke共同成立一个更完善的厂牌,未来的定位是索尼音乐旗下的四大厂牌之一,和哥伦比亚、rca、epic并列。”
“谈判正在进行中,索尼会给dr.luke一笔巨额启动资金。公司的前景还是非常广阔的。chloe她们此时签约dr.luke的公司,可以抢占先机。”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wang先生对艾米·罗宾森点点头,“然而不论另外两位成员以及她们监护人的意见如何,和rca以及索尼直接签约,是我和chloe的底线。”
谈判就这样僵持下来。wang先生的态度非常坚定,艾米·罗宾森无奈地又和律师低声沟通了几分钟。
卡莉其实有些后悔没有让律师提前联系chloe和kat,或许她们可以形成谈判同盟?但律师没有想到这点的可能性太小了。也许,是因为目前三人并非完全的利益共同体,就像kat律师提出的第一条要求是主唱的位置……
贸然联系只会暴露自己这方的策略吧。
“这样,今天咱们暂时先到这里,”艾米·罗宾森打破了沉默,她合上了手里的文件夹,“各位律师和监护人的意见我和助理、以及律师都记下来了,我会和dr.luke以及索尼高层就这些问题沟通,我们明天同一时间继续。”
但在站起身前,艾米·罗宾森犹豫了几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