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齐秀长得算不上漂亮,但是她年轻啊!年轻就是资本,就是征服中年男人的最大优势。当时齐秀才二十三四岁,一身的青春朝气。她那双黑灵灵的杏眼,粉嘟嘟的红唇,匀称丰腴的身段,比着我那已经憔悴的老婆刘芸,实在是性感迷人多啦!
可以说我认识齐秀不久,就自然而然地迷上了她。我们同居之后,有一次齐秀曾柔声细语地问我:
“成哥,你究竟喜欢我哪一点啊?”
我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喜欢她哪一点。虽然我也明白,其实主要是因为她年轻,但我总不能这样说吧,这样她的自尊心会受伤的。我便含糊其辞地说道:
“喜欢就是喜欢呗,当然是整体上的喜欢,怎么能说是哪一点呢?未必只是喜欢你下面那一点吧?哈哈哈!”
齐秀便佯装生气,轻嗔薄怒,笑着骂我坏。我当时心里掂掇:说实在的,如果只看脸,齐秀还比不上我的前妻刘芸漂亮。但是刘芸过早的憔悴了,失去了年轻时的女人味。
至于说到为人,恐怕齐秀更不如刘芸了。刘芸心地善良,纯洁忠诚,我在监狱里面蹲了几年,刘芸在外面就守了几年。
如果换作是齐秀,她十有就不会那么做了。实际上,我们第一次,我就对齐秀很失望。因为我发现齐秀竟然已经不是处女之身了。
不过后来我又自我安慰:现在这世道别说女大学生了,就算高中生,还能保持纯洁的又有几个女孩子呢?所以也就算了,不计较这个事了。
而且随着同居时间的延长,我发现齐秀这个女人还真不简单,很有心计,会使各种小手段儿。在花钱上,齐秀的小算盘儿也精得不行。这些都是不能和刘芸相提并论的。
奇怪的是,即使是这样,我还是不可抑制地迷恋上了齐秀。按理说,我这种“曾经沧海难为水”的男人,在生意场上和情场上,应该是能够保持冷静的。
我这些年,在生意场上,可以说精明过人,冷酷无情。但是在情场上,不知道为什么,我却总是理智不了。结果便是,事情终于还是漏了风,刘芸眼里揉不下沙子,与我坚决地离婚了。
此后呢,我就同齐秀公开同居了。现在回想起来,齐秀就是用她的年轻迷人俘虏了我。齐秀才二十出头,比我小了十几岁,周身都洋溢着青春活力。而刘芸则显得那么憔悴虚弱。
加上齐秀天生的风骚和性感,使我如同干柴遇到了烈火,一发而不可收拾。与刘芸离婚的时候,我给了她一大笔钱,使我觉得减轻了心灵上的负疚感。不管怎么说,我觉得自己欠了刘芸在外面等我数年的那片深情。
当时刘芸出奇地平静,既没有苦恼,也不显得痛苦,似乎早已料到了这种结局。这反而使我心理上感到了某种不痛快。
刘芸当年嫁给我的时候,如同一朵初放的鲜花。她不顾家里人的阻挠反对,对我是那么痴心。可是由于我人生的大起大落,使得刘芸饱尝了生活的磨难,而过早地憔悴了。
我是一个从青年时代起就混社会,操练大哥的人物,让糟糠之妻下了堂,我这样做是不是太不仁义了?当然,这只是我的自我反省,并没有人敢面对面地责备我。唯一责问过我的,可能就是女儿小琴了。
这四五年来,我同齐秀只是同居,而不提正式结婚的事,以上的这些复杂心理是重要因素。
后来我听说,离婚两年后,经人介绍,刘芸嫁给了无州市人民医院的一个副院长。那个副院长刚刚死了老婆不久。这样刘芸也算是当了官太太,成了院长夫人啦!消息传到我的耳朵里,表面上我极其淡然,内心深处却怅惘了好几天。
我郁闷的是,刘芸跟了我受苦,跟了别人却享福,这是不是对我的一种讽刺呢?同时我也替刘芸觉得有点儿遗憾,不管怎么说,她也不应该嫁给一个比自己大二十多岁的老头呀!
我不禁想起钱钟书先生的一个比喻,真是妙绝了,婚姻确实是个围城,在外面的想冲进去,在里面的想冲出来。唉!刘芸冲出了我的城,却又进入了另一座更加苍凉荒芜的城;我终于冲出来了,却有另一个女人齐秀,拼命想裹挟着我一块儿进入城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