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夏税一般征收丝、棉、丝织品,大小麦、钱币。秋税收蹈、粟、豆类、草等。按地域征收种类不同。南方夏税大多折钱交纳,两税税率以每亩一斗为基准。宋代两税正额之外还有加耗,加耗名目繁多,正税一石,加耗数升,另外还有义仓,收正税的1/10,也是农民要承担的税负。
尤为需要重视的是支移,本来两税应该在固定地点缴税,但宋代政府经常强迫纳税人把税物送到指定地点上交,称为支移。这样减少了政府的运输费用,增加了百姓负担。
如陕西支移曾规定一二等户支移三百里,三四等户支移二百里,五等户支移一百里,不愿意支移的,得支付道里脚钱。起初税户为了节省运费,在原地把税物换成铜钱带到支移目的地去交税,可在路程上还要交过税(商税的一种)。道里脚钱成为定制后,元佑年间,京西路每斗脚钱高达五十六文,相当于元丰年间的正税数额,如广德军纳苗税一石,贴脚钱三斗七升。
此外,北宋政府经常按照自己的需要,把应缴纳税物,折换成政府需要之物,称为折变。
按规定,折变本来应该按照市场平价的,但政府总是压低纳税人交的税物价格,抬高折变目的物的价格。老包拯曾经说,淮南两浙的发运司命令税户把小麦按照每斗九十四文折为现钱交纳,比市价高两倍。大观二年,京西路将民户应纳的杂钱和盐钱折成小麦交纳,小麦市价每斗一百二十文,官府按每斗五十三文折变。
再来便是城赋,城赋也称经制钱,内容包括权添酒钱,量添卖糟钱,增添田宅牙税钱,官员等请给头子钱(官员的钱粮吃食补衬),楼店务添收三分房钱等。
而丁赋也就是人头税,不分主客户,都要缴纳。数额也是各地不同,从一百文到七百文,从米数斗到一石不等,虽然历代常有减免,但一直到南宋灭亡,丁钱一直视常态。
最后便是最为可怕的杂税,北宋继承了许多唐五代留下的杂税,如南唐时传下来的税苗加三分供军用,盐博绸绢,加耗丝绵,户口盐钱,耗脚斗面等十四种杂税,北方的蚕盐钱,以及牛皮,农具,鞋钱,曲引钱等众多杂税。仁宗时,对这些杂税进行了分类合并,随夏税交纳,同时又增加了许多其他随夏税的杂税。
想必大伙肯定知道孔子过泰山之“苛政猛于虎”的故事,细节也就不提了,总之要说北宋之亡,外在的因素是辽东女真崛起占了八成,那么内因便是“三冗”,而这一根根压垮了骆驼的稻草,便显而易见是上述这些参差不齐、推陈出新的各种杂税了。
所以,话说从头,言归正传,黄昊便是以自己专精宋史的角度出发,为《宋道》的主角黄杰设计了一套既不超前与宋代,又领先与北宋末年的新税法,这便是将几百年后由万历能相张居正研究出来的《一条鞭法》,将之改头换面,堪过补完,拿到大宋来用。
结果,如今看起来似乎出现了什么不在计划之内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