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吾乃上将哈士奇也!

宣和颂 乖乖红熙官 1120 字 10个月前

公明哥哥怎么上的梁山?

私放了晁盖一行人,又让阎婆惜看见和反贼的信函,无奈杀了人,这才上的梁山。

“呸”,伦敦哥吐了一口喝到嘴里的茶叶沫子,老子把阎婆惜抢了,我看你怎么来?你总不能没女人杀,宰了自己老娘上梁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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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打马赶路,打尖住店,还真离不开朱富,这小子真是个人才,一路上安排的妥妥当当,也算尽心尽力。这一日眼见的郓城县快到了,可朱富原打算落脚的酒店却关张了,门口贴着封条。四处打听才得知,原来的店家几年颇挣了些钱财,新纳了一房小妾,据说是肤白如雾,骨柔似水,却不是个安分的主儿,天天也跟着开门迎客,生张熟魏的,不想被郓城的一个军巡捕叫海徒的惦记上了,这海徒本是个欢场老手儿,说出的情话能让老太太都脸红,寻常女儿家哪里遭得住?几番勾搭,竟在客房里成就了好事,寻个由头把老店家刺配孟州,夺了家产,两人过起了没羞没臊的日子,店铺也无人打理,也就被封了。

相处的日子久了,会加深了解。伦敦哥得知朱富在戴小楼那里学了武艺,刀枪本事稀松,可有一手确实了得,打暗器,乾坤一掷跟着戴小楼练了近十年,端的是稳准狠。

疆场上堂堂正正的武人之风到了宋朝早已经崩坏的差不多了——宋朝以前的枪,是很少有红缨子之类的装饰物的,大多是光秃秃一个枪尖然后就是枪杆,一目了然。可有的学了十几年的枪法,本事不济,怎么办?只能出损招儿,枪尖处挂上几缕红缨子,你当是装饰?其实里面暗藏着倒钩儿,一枪扎空了根本不用收枪,往回一拽,倒钩儿只要挂上就能撕下一条儿肉来。

乾坤一掷也是一样,你当铜钱没什么威力?圆边儿磨的精薄,吹可断发,在抹上点草药,分分钟教你做人。再加上林冲小哥哥还在身边,(也许是着急抢了阎婆惜?)所以伦敦哥选择了连夜赶路。

人越着急越容易出事儿,这不,三个人停了马,伦敦哥无奈地看了朱富一眼,林冲微笑着看着身前的大汉,眼神中似有警惕、似有欣赏。

眼前一个身形壮硕的大汉拦住了去路,朱富打眼观瞧,只见大汉头上包着赭红色的头巾,手持一条同身长的浑铁棍,短眉细目,大脸两侧一双招风耳,塌鼻梁厚嘴唇高颧骨双下巴,浓重的眼袋在颧骨处眼睛下面挤成了一个“八”字。

“呔!此此路是俺挖,钱财给俺花,如有不从者,俺就曰你妈!”

“来将通名!”

“你问俺?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沁州山士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