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吾乃上将哈士奇也!

宣和颂 乖乖红熙官 1120 字 10个月前

时光匆匆,

如白驹,如流水,如处男,

总以为可以大战两个时辰,可十几分钟就完事了——快,快得很。

转眼间冬去春来,伦敦哥坐在白虎皮垫着的头把交椅上喝茶,屁股软绵绵,心里美滋滋——有兄弟,有地盘儿,有吃有喝,有妹纸,圣人之道也。

唯一的一点遗憾就是,要能把侍画小娘子接来,就更完美了,侍画小娘子更软。

先贤有云: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久旷心痒痒,便把那话儿找。

分离太久是要出事的……

开局一人一狗,装备全靠捡——如今捡了一个偌大的地盘儿,王伦敦不免生出些许豪情来,是应该好好规划规划了:本是泼皮身,奈何英雄心?

天下英雄,能做到老大位子的不过六七人:田虎、王庆、方腊、晁盖、宋江,王伦(也许三绝卢俊义卢大员外也算一号人物)。前三位暂时没有交集,后三位里,伦敦哥自家的外院儿深处躺着一位,晁天王是个短命鬼,满打满算所惧者唯黑三郎一人也。

怎么能压制一下公明哥哥呢?自己根基未稳,眼睁睁看着托塔天王将要带来的兄弟们尊黑押司为主?那是笑话,卧榻之下岂容他人酣眠。

可是比魅力?比不过……

比名声?好像也差点意思……

那就只有比不要脸了,呵呵呵……

在一个利益集团建立的初期,人治的优势永远大过法治,人是最重要的。要不然都说“秀才造反,十年不成”呢?没人!思来想去,那就只能想办法延缓宋江上梁山的时间,争取在晁盖挂掉和宋江上山之间有一段空隙,用来培养巩固和众兄弟们的感情,单独一个宋清,成不了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