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魏相,由于是丙吉的好朋友、好下属,深得赏识,才不费力气地得到了“言传身教”……
魏相入朝之后,首先干的一件事儿,就是拜访皇帝及各位政冶大佬,表达自己对搞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他表过态后,就开始处理“田延年贪污案”留下来的烂摊子,查抄田延年府得到赃款有一千多万钱,另外一千多万钱已经流失的,田延年自杀了,没方法继续查下去,索性也就不再追究了。
田延年贪污触犯国法是没错。可是此三千万钱是他一个人独吞,并不涉及大司农府的其他官员。
所以魏相”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那些确实不知情的官员仍然放心大胆启用,协助自己做好工作。
焦大和贾政在查处”田延年贪污案”中举报有功,在田延年抵赖时也能拿出真凭实据,因此奖励给贾家和焦家他们被没收的财产。
但他们的行为确实也有“囤积居奇,发国难财”的嫌疑,所以要他们拿出部分材料去修皇陵,还有多余的材料准许卖给各地王爷、侯爵和富户们修坟用;
焦大和贾政两人“咸鱼翻生”,还不“喜出望外”。整天的把“皇帝陛下英明,魏大司农有人情味”挂在嘴上;
提高商人的地位,国家需要采购物资时,以低于市面的价格,分发这些任务给部分知名商人代表,至于你们能从国家采购物质时赚多少钱,那就要看你们经商的手段了;
将茂陵、平陵附近的荒地租给无地的农民开垦,头几年需要给国家交纳一定程度的赋税,若干年后地就归他们自己所有;
开展全国性大调查,清查目的是全国各地侯爵、地主们的土地,当时有很多农民主动把地挂在他们名下,以达到种地不交税的目的,这些情况魏相在河南郡时就有所掌握,现在是该采取措施的时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