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正殇看着男子二十多数,浓眉大眼,眼神清澈不像是奸诈之人,拿不定主意望向灵歌等她决定。
“你会驾车?”灵歌抬眼看了一眼男子,灰色粗布袍,腰间系着同色腰带,手腕处衣袖被束起,手执长剑,标准当代游侠装扮。
“会!”男子听到女声如夜莺啼鸣,虽情冷却意外悦耳,有些诧异忍不住多看了她一眼。
“那就走吧!”这西市除了牙行还有骡马行,菜肉等小摊贩,各种气味混杂,着实难闻,灵歌早已忍耐到了极限。这会儿有人主动送上门来,再好不过了。
宗正殇支付了王罗锅的中介费,带着那位侠士小跑着去追走远的灵歌。等走到街口停放车马处,就看到灵歌已经径自上了车,也就放缓了脚步问身后的那位,“大哥不知如何称呼?您可认得去北地的路?”
那青年也不因他年幼而轻视,拱手道,“在下庞勋,游侠一名,曾在北地的无望山一代游历过数月。”
“那太好了”,指了指前方的车马说道,“那就是我们的马车,我们本来是找车夫的,结果都嫌远,没人愿去北地。”
随即想起自己还没自我介绍有些赧然,“我叫苏尚,刚刚那位叫灵歌,这一路就拜托庞大哥了。”
“也请小哥多多关照!”庞勋也没问他们为何赶往北地,大家就这么轻易的结伴而行了。
有人赶车,灵歌就百无聊赖的闭眼假寐,而宗正殇则继续在车里看书。偶尔到车辕处听庞勋讲诉他的游侠经历,听着他描述大漠戈壁的雄伟壮阔,快意江湖的柔情豪迈,宗正殇也顿时升起万丈豪情,都想要跟他去行侠仗义笑傲江湖了。可一想到自己身上的责任又有些颓丧,若是重活一世依旧无法达成父王母妃遗愿,他死后又有何颜面去见他们?暗暗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再不敢心猿意马。
中午吃的是早上集市买来的干粮,晚上没碰到集镇,只能露宿在野外树林里。本想去打猎的庞勋看到宗正殇先是拿着瓷瓶围着马车四周撒上粉末,半空中刚刚还在嗡嗡作响的蚊虫,草丛间的虫蚁没一会儿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接着又见他从马车里拎下来一个奇怪的蓝色盒子,里面竟用冰块冰冻着一只收拾好的整鸡。惊诧的看着他陆续拿出砂锅和十多瓶调料,就那么在他堆得简陋的柴堆上炖起了鸡汤,还时不时往里面加些香菇青菜,动作娴熟的仿佛做过千百次。
这边鸡汤炖上,宗正殇拿出一张毯子铺在草地上,摆上折叠小桌,又拿出几盒凉菜,碗筷一一摆好。等鸡汤煮好,盛出来放在深口汤盆里,砂锅里留了些许鸡汤,将冷硬的米饭倒进去加热。
“灵歌,饭做好了,出来吃饭了!”
庞勋站在一旁目瞪口呆的看着那小小的少年就这么快速而熟练的做好了晚餐,又去叫车里的那位一整天未露面也没发出丝毫声响,他几乎都要遗忘掉的姑娘出来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