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一章 停战谈判(求订阅)

双方的谈判人员相见后,先是一阵唇枪舌剑后,又进入具体的谈判过程,逐条逐句地订立协议。

在大多数情况下,清朝官员签署类似协议的时候是不会仔细看各个条款,也不会努力讨价还价,甚至英国方面还会提出协议一字都不得改的无礼要求,但到了华夏军这边,自然不能如此行事了。

双方讨论得相当激烈,华夏军方面提出英国不得在中国销售任何鸦片,英国方面指出鸦片贸易是国际上认可的合法贸易,华夏军的这种反对很没必要,但在华夏军执拗表示反对后,只能同意英国政府将约束本国商人不在华夏军管辖范围内销售鸦片类商品。

华夏军在多次作战中俘虏了五千名以上的英军士兵和军官,英国提出要按照国际惯例全部释放,但华夏军方面指出按照国际惯例是互相释放同等数量的俘虏,多出来的要缴纳适当的赎身费用。

英国方面坚持一会儿后,也知道华夏军不会接受这种条款,便同意支付赎身费用赎回,而李仙方面原则上同意这么做,但要求释放俘虏不能立刻进行,必须在两年后,或者说至少是英国军队全面退出中国后才能进行。

这些俘虏数量达到五千以上,一旦立即释放,会使得英国军队数量立刻突破两万人,极大改变两军的实力对比,所以不可能现在就释放的。

英国方面仔细考虑后,也不得不同意。

有关两方面的商业贸易,华夏军承诺不干涉两方商人的商业贸易,也就是不干涉英国商人到广州购买茶叶和其他商品的活动,也不禁止广州的商人进行这种商业活动。

不过,李仙还要求英国方面给予华夏军管辖范围内的商人同样的自由贸易权,也就是说不得干涉广州或雷州的商人到南洋各国进行贸易的活动。

英国在这个时代主张的是自由贸易理念,但是根本不愿意给华夏军治下的商人这样的自由贸易权,也就是只希望英国商人到广州进行贸易,而不希望广州商人下南洋。

双方为此争得很激烈,双方从国际法到政治文化哲学等都谈了一堆,最后还是李仙提出,如果英国政府不答应这样的条款,那么华夏军也将无法保护来华经商的英国商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