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回返回校医院,陪沈泉打完点滴,又取了药,再将人送回宿舍,还去外面买了些吃的。
全程细心耐心,好似他们之间没发生过任何事。
沈泉已经很累了,没心思想太多,舍友都去上课,宿舍难得安静,他很快便睡着了。
宋回对学校的熟悉程度,远超沈泉。
a大研究生校区在市中心,又小又挤,楼间距有限。
沈泉所在的宿舍楼,就在食堂对面。
食堂二楼靠外,有家小咖啡店,难喝又贵,但架不住来装逼学习的人多,直至今日还未倒闭。
宋回找到靠落地窗的单人位,要了杯咖啡,看着沈泉拉上窗帘,灯光熄灭。
从现在起,他就是一只狩猎的野兽!
窗外细雨绵软地下着,不久地面湿透,来往的学生撑起雨伞,自上而下看过去,好似长出来的花蘑菇。
宋回心理素质极好,居然能分心欣赏着这一切。
突然,他余光瞥见沈泉宿舍灯亮起,不知是舍友回来,还是沈泉起了。
无论哪种情况,都到了该出手的时候了!
宋回特意等了十多分钟,才拨打沈泉手机:“小泉,别睡了,出来吃点东西吧。你不是说,我们要找个地方,好好谈谈吗?”
他的眼睛一动不动,望着对面宿舍楼,是礁石上猎隼紧盯猎物的表情。
沈泉是被舍友吵醒的,他攥着手机沉默很久,不知道该不该答应。
今天的宋回让他感到害怕,已远远超出他对这个人的认知。
“小泉,你不说好聚好散吗?”宋回循循善诱,“我也想通了,终究是我让你太过伤心,我不能给你想要的生活、幸福。我……决定放手,但是,我不希望就在电话里,如此草率。毕竟我们认识十年,十年啊,三千六百多天。我请求你,出来跟我一起,为这些日夜画上句号。”
他的声音很好听,低沉稳重,有诱惑的安全感,让人难以拒绝。
沈泉生病的脑子里,像一锅开水,沸腾着,蒸煮着,无情地回忆着两人相处的日日夜夜。
“好,我换衣服,说清楚我们就分手。”他哑着声音答应下来,“宋回,我跟你是不可能再在一起了。”
宋回挂断手机,不着痕迹地笑了。
再绝情的血脉,再决绝的答案,都架不住少年相依的感情,哪怕沦落为欺骗……
沈泉病还没好透,睡觉出了一身虚汗,只换掉里面衣服,重新裹上厚围巾。
他消瘦得厉害,显得眼睛特别大,雾蒙蒙的惹人怜爱。
宋回撑着把黑伞,站在宿舍门外。
他身材高大,穿着灰色长大衣,面容英俊,带着儒雅随和的笑意。
进出同学无不投来羡慕的目光。
他远远看见沈泉,捂得跟只企鹅似的,慢悠悠走出来。
宋回在他走下台阶的一瞬,恰如其分遮下雨滴。
沈泉道谢的同时,摸了下胸口,刚刚换衣服,把大哥的签字笔忘在桌上了。
他飞快回头,想要回宿舍拿,却被宋回一把抓住。
“你干什么去?”他再镇定自若,也无法掩盖紧绷到快要断掉的神经。
沈泉的一举一动,都是在他的神经上热舞。
“我的笔忘记带了。”沈泉拽袖子,企图逃离他的钳制。
宋回在冻雨中,背心湿透,笑着说:“哦,那快去拿,我等你。”
沈泉把他的宝贝签字笔,小心翼翼藏在胸口,再度返回。
他还跟隔壁借了把伞,和宋回一前一后,走在雨中。
意识里,无论遮雨还是避阳,只要与宋回在一块,两人就没有分开打过伞,这样的日子结束了。
沈泉心里升起一阵解脱的快//感,原来,他一个人也不是过不下去。
他们来到停车场,宋回启动热车,让里面暖和点。
沈泉低头站在一边问:“要去很远吗?可不可以就在学校附近,我……想睡觉。”
“不远,只是走过去太冷,你还在生病。”宋回眯起眼睛看他。
长得太漂亮,又乖又笨的兔子,在野外是活不下去的。
……
开过三个红灯,车子拐上滨海路,向着老城区鳞次栉比的城中村驶去。
宋回沉默开车,表情淡漠,眼白带着浓稠殷红。
刚刚彭雪薇给他发信息,只有一个ok的手势。
那是他们的信号,私人高利贷金主已到位,就等送货上门了。
“我们要去哪里?”沈泉坐在副驾,不安地抓紧安全带。
当宽敞主干道,换成纵横交错的小路,城中村的牌坊在昏暗里,掠过头顶。
他出生在这个城市,却从未来过这种地方。
那些此起彼伏,花花绿绿的招牌,泥泞坑洼的街巷,黑不溜秋的小店,和脏兮兮的灯泡,组成一幅光怪陆离的画面。
宋回没有回答,拧开广播,电台里是一首粤语老歌。
淡淡忧伤的女声,唱着:这一刹,情一缕,影一对,人一双,哪怕热炽爱一场……注1
“带你去看看,我出生的地方。”宋回握紧方向盘,仔细躲避行人,和猛窜而过的电瓶车。
沈泉有点懵:“你、你家不是在,在水林广场那边吗?”
“那不是我家,是我爸家。”宋回从后视镜里,看见他惊讶表情,觉得有点可笑,“我出生在这里,我妈死在这里。”
宋回面对沈泉,是极度自卑的,不会剖析心底最深处的痛苦。
滋养出温柔亲和,善解人意的面孔,是他阴暗、仇恨、屈辱、困顿的童年。
如今,他试图将恶分解给沈泉听,不过是为了抵偿,那一息作为人的不安。
“对不起,我不知道。”沈泉很善良,有点难过。
又拐过一条湿滑小巷,宋回开口说道:“我两岁多,我妈死在这里,我什么都不记得。我阿婆说那时候,我们住的巷子特别窄,两边都是做生意的铺子,楼是细长的,棺材上不去,也下不来。”
他车开得很稳,冰冷没什么语调,像是说着别人家的事情:“所以,我妈没有棺材,是被被子、席子卷下去的,趁深夜没人,不打扰人家做生意。”
“算命的说我克亲,于是我被送到乡下阿婆家。说来也奇怪,我爸死了老婆,送走儿子,居然时来运转,赚了钱,在城里买了单元楼。”
沈泉心软,觉得窒息又不想被这种情绪牵着鼻子走,便说道:“宋回,其实没有我,你以后也会更好的。”
宋回笑了,比哭好不到哪里去:“我一直都很缺钱,我的奖学金、打工积蓄,都用来买下我妈的房子。你大哥的三千万,是我真心想要,但……想跟你在一起,也不完全是假。”
“沈泉,你理解不了的,这个世上没有东西是纯粹的。爱情也罢,亲情也罢,有时是真的,有时是假的,都在凑合罢了。同样,你也理解不了,像我这种人,拼尽全力也要出人头地,没有后退的余地。”
他们从未如此心平气和,交换着最真实的想法。
沈泉闭上眼,是平静里的无能为力,也许他们的相遇就是一场错误。
在这一刻,他对宋回没有憎恶,更没有爱怜。
或许人生就是这样,到最后都得接受,有些遗憾无法避免。
宋回脑子极好,高利贷给的监控图,他只看过一眼就记住。
按着记忆,在交错复杂的城中村,成功避开大部分摄像头。
一栋细长如手指的牵手楼,就在眼前,外墙瓷砖崩裂,露出斑驳的灰色水泥。
宋回停好车,眼睛直勾勾盯着前方:“沈泉,你肯定恨死我了吧,是的,你应该恨我的。”
“昨天有一点点,现在没有了。”沈泉总是诚实得让人无语。
宋回深深看他一眼:“下车吧,就在前面。”
沈泉从未来过这种地方,怯生生跟着他,下意识摸了摸胸口的签字笔。
单面见光的牵手楼,一层却有三户,楼梯间只够转身。
沈泉顺着扶手仰起头,上面细得像烟囱,透下来巴掌大的一片阴光,好像灵魂会被吸走。
宋回堵在他身后,沉默催促他上楼。
沈泉像被推进烤炉的兔子,连转身逃跑的空间都没有。
等到四楼,宋回只说了两个字:“到了。”
他打开防盗门,里面残破木门虚掩,将沈泉困在身前。
沈泉抬头看他一眼,天真地问道:“看完,我们就能回学校吗?”
“嗯,一会我送你回去。”宋回笑了,眼里含着不明的光。
沈泉轻轻一推,木门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颤颤巍巍张开。
屋里很黑,没开灯,有股憋闷潮湿的霉味。
宋回也跟了进来,防盗门在空旷里,发出巨大响声,锁紧身后退路。
电流的滋滋声过后,头顶灯管终于闪出半死不活的白光。
沈泉赫然看见,屋里坐着四个人,一台手机被三脚架支撑在旁边,做录像机使用。
“宋总,人送来啦。”嚼着槟榔的男人,吐出褐红色口水,呲牙一笑。
沈泉慌乱转身:“宋回、宋回?到底怎么回事?”
“小泉,你再最后帮我一次好吗。”宋回死死抓住他的肩膀,将人困在原地。
……
八哥的小兔崽子,已经有十天了,长出了细细软软的绒毛,软乎乎的特别可爱,有两只强壮的,已经睁开眼睛。
八哥不愿意给小兔子们喂奶,但很护犊子。
只容许沈悬打开兔房,看小兔崽子。
沈涵只要一过来,八哥就跟上了发条似的,冲过来撞他,发出“咕咕”的警告声。
沈家小三爷,继猫嫌狗不待见后,解锁了兔子鄙视成就。
晚饭后,沈悬把小兔兔们的棉花篮子,从兔窝里小心提出来。
八哥正在吃兔粮,歪头盯着坐在地毯上沈涵,随时准备撞死他!
“你别看我,我可没动它们!”沈涵高举双手。
沈悬皱眉:“丢人现眼的玩意儿,兔子都嫌弃你。”
他数着小兔子,一共五只,奶喝得很饱,肚子圆鼓鼓,胖乎乎的特别可爱。
就是颜色有点花哨,一只灰的,一只白的,两只八哥那样的黄色,还有一只花的。
沈涵伸长脖子远远看:“这绝对不是一只兔子干的。”
“你最近是不是很闲。”沈悬眉眼温柔地看着小兔子。
沈涵不动脑子的时候,嘴比较快:“还行吧。”
沈悬抱起准备跳下沙发,撞死沈涵的八哥,把她撸得软乎乎。
“明天跟博叔他们在周围抓兔子,公的都送去绝育。”
沈涵一愣:“大哥,你好狠,种族灭绝啊?!”
宋回这玩意儿,高低得给《刑法》磕一个,以大哥的魔鬼程度,他得忍受一次又一次宫刑。
阿坤脸色苍白,突然闯进来,甚至碰到装饰品:“沈先生,二少离开学校,定位出现在沙坪口村。”
“他去那里干嘛?”沈涵还未意识到严重性。
沈悬放好小兔子:“宋回带他去的。”
“应该是,汇报是一辆白色的宝马x3。”阿坤将传真递过去。
沈悬起身,示意不用:“报警,就说沈泉被绑架。”
“啊?!!”沈涵跳起来,“大哥,沈泉他、他没事吧?”
“不知道。”沈悬接过大衣。
沈涵堵着门:“哥哥哥、哥!我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