炖得烂熟的肉与沙葱混合的香气在锅中翻滚,热气顶得砂锅盖嗡嗡直响。他的肚子几乎瞬间咕咕叫了起来。
月光透入窗,逄风散着发,伸手一把拉开帷帐:“醒了?”
南离吸了吸鼻子:“宝贝,你煮了什么?好香。”
逄风莞尔一笑:“人类养的肥羊。”
南离愣了一下,回忆起昨夜混乱的记忆,瞬间窘迫起来,脸红得厉害。他还记得自己攥着逄风的手缠着他要交尾,絮絮叨叨人类好可怕,最后甚至变成大白狼,在屋里嚎了起来。
他甚至还要逄风和他一起嚎。
逄风揽着狼皮毛厚实的脖子,狼在他怀里疯狂扭动。他好不容易才哄住狼,没让它跑出去造成骚乱。
狼心虚地缩了缩脖子。
逄风却没有训斥他,而是径直离去。不出一会他便端着一只砂锅回来了。
他掀开砂锅,里面是炖到脱骨的大块羊排肉,萝卜和土豆几乎要化掉了,沙葱、枸杞和红枣浮在奶白的汤汁,异香扑鼻。
羊是新宰的羔羊,盐碱地里吃草药的滩羊,肉没有一丝膻味。逄风用文火炖了许久,羊肉肥而不腻,嫩而不柴。
逄风又端过来一只瓷盘,松软的发面饼子堆得高高的:“饼没放油,不必担心腻。”
南离将饼掰成小块,让它们吸饱了汤汁,再送入口中。鲜美的滋味一下子迸发出来。
他不得不承认,人养的牲畜的确比野味肉更嫩。野味往往没什么油水,肉质也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