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活物经过,或许会好奇地投上一瞥,或许再来搭几句话,但没有,那里什么也没有,它就那么独自静静地站立着,在无边无际的浓黑和死寂里长久地永恒地孤独地伫立着。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次花开花谢,时光的尘埃让它看上去几乎凝成了一座恒古不变的雕塑,突然之间,一个词语无师自通地从脑海里蹦了出来。
啊啊原来如此,它恍然。
原来这种感情叫做寂寞啊。
若是老天爷显灵,也该感慨一句造化弄人,因为它本来不该特别的,就像花儿不会去好奇用腿走路是什么样的感觉,但事实如此,命运就是那么捉弄人的玩意儿,日复一日的思考与静坐赋予了它所谓的特别。
让它变成了他。
于是第一个生于魔界,又凭借自己的意志离开魔界的华胥就那么出现了。
或许是在寂静里待了太久,所以他格外地喜欢说话。
人世间的一切事物都和魔界的截然不同,这里阳光灿烂,水波温柔,处处人声鼎沸,他学得很快,闲暇之时最喜欢在茶馆里待一整天,听那些纷纷扰扰的家长里短。
这里的人,或许缺钱,或许缺心眼儿,但永远不会缺少侃侃而谈的聊资。
寂寞太久的人总是格外向往热闹,又格外惧怕热闹。
从茶楼出门右拐,有条略窄的青石板街,左边第二间是家字画店,店主是位落榜的青衫书生,写得一手好书法,店内挂着一副东坡词,写的是可惜一溪风月,莫教踏碎琼瑶。
他很喜欢这句词,于是从中取了几个字为自己命名。
名字,多么特殊的事物,如果说对人类情感的感知使它成为他,那么在溪风月这个名字诞生的那一刻,他终于真真正正成为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