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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哥,他说你认错人了。”翎枫替他翻译着,又道,“新哥,晓释子是谁?如若你在寻他,兴许我和穆寒还能帮一帮。”

小柿子这个外号,翎枫年纪尚小不曾听过,可薛久加却是听过的。他皱着眉头,难以想象,面前这个人竟是本该年纪与他们相差无几的林则仕,而翎枫竟也不知面前他所称的面具叔叔便是他爹,而一直在活冢中的王一新,又是从何得知这面目全非的老者,就是原本温文尔雅的林则仕?那被流放的林则仕呢?

可王一新不多言,他亦不敢拆穿。

“他是个自以为是的大傻子,怕是找不到了。”王一新直勾勾地盯着他,不拄拐杖的手擦了又擦,紧张得不可自控,他在翎枫手心写下,便,不必找。

他知道天下之大,要找一个人的难处,茫茫人海之中,见不得,说不得,凭着一张残破的画卷,受了多少见不得的白眼,受了多少听得见的唾弃,他晓得这些难处,更何况他已与往日迥然不同,他若是要找,得受多少劳累。

他舍不得。

他已耽误了王一新半辈子,现下他跟薛久加在一起,切勿再耽误时日寻他。

他想着,薛大夫妙手回春的本领,定能把他的身子调养得极好,方才摸索之中,他的肌肤娇嫩如过往,竟可错认成翎枫,可见,薛久加是在他身上花了心思的。

不似他,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

他的爱意犹如当年的十里香,一腔热血将自认为好的东西奉上,实则是令人痛苦的穿肠毒药。

与王一新想比,他的皮肉松弛浮起,不贴合的褶皱布满全身,又因被殴打总是新添疤痕,因着目不能视,独自一人也得不到很好的处理,渐渐地,不仅新添疤痕时无所觉,他的痛觉也不似初时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