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沙漠里发现了一只死掉的骆驼骨架。”储怡禾走近,献宝似的甩着手里的骨头,给唐博彦看,“捡回去给你煲骨头汤!”
唐博彦看起来有点儿想笑,他唯一好的那只手还提着裤子,于是只要把笑容毫不吝啬地展现给面前的女孩。他其实想说,沙漠里的骆驼是可以现场宰杀的,骨头上面还会带着荤腥和骆驼劲道的肉,但是在沙漠里抱回来个大骷髅、说要给唐博彦炖汤喝的储怡禾有点儿可爱,所以唐博彦只是笑笑。
大不了让她把头骨带回去当个纪念好了。
“好可怜的骆驼。”唐博彦一脸高深莫测地说道,“你打破了它们永远的宁静。”
“谁能想到它们只是想找一个地方安静地死去,结果有人跑到沙漠里掘地三尺,把骆驼的尸骸挖了出来。”
“死得其所。”储怡禾倒是油盐不进,她淡淡地点了点头,评论道,“你的手如果能快点儿好起来,也不枉我撅了骆驼的坟墓了。”
说着,女孩终于注意到唐博彦别扭地姿势了,她脸上露出邪恶一笑,明知故问道,“你刚刚有事儿叫我?”
“对。”唐博彦这会儿看起来自洽多了,他朝着自己总也系不上的裤腰处努了努嘴,“请您帮我把皮带系好。”
储怡禾已经完全摸清了唐博彦的套路,虽然男人总是端出一副狂放不羁的样子,实际上很有边界感,也很尊重人,她知道唐博彦不会冲自己耍流氓,裤子也是努力自己用单手扣好了,才让自己帮忙系上腰带。
这么一看,身材高大的男生不就是一只乖乖的小狗嘛。
储怡禾故意伸手扯着唐博彦的腰带,“哎,既然系不上,那就不要再系了。”女孩说着,一把将整条腰带扯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