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位「验三代」来蓬莱县前,许遵先去了一趟死者韦大家中。

天气阴晴不定,钟大被许遵指派出去前,还是晴天,抱着热腾腾的炙兔肉进来后一刻,大雨倾盆。

“这炙兔肉生意真不错,最后一只兔子,被我买了。”钟大喜滋滋的,当然,他感觉庆幸的事儿不止这一件,还有不曾淋到雨也算。

许遵洗了手,拆了油纸,撕下一只兔腿,其余的,都扔给了钟大。

于是,钟大感觉到庆幸的第三件事儿来了:跟着公子,时时刻刻有肉吃。

热乎的兔肉色泽金棕,入口醇香粑软的,一点膻味儿都没有。一时间,整个屋子都弥漫着炙兔子的香气。

许遵细嚼慢咽,将一只兔腿慢慢吃完了,洗了手,这才说道:“这几天,天气都不好,一直下雨,唯一晴天的那日,正是桑云自首被捕的那日。”

钟大咬着兔肉,囫囵着点头。

“牢内的犯人不会有机会换鞋,桑云穿的应当是自首那日穿的鞋子。”许遵随手从柜子底下拿出一双鞋子,将其中一只翻转过来,指着道:“登州地方的女子流行穿弓鞋,就算是民间女子要下地劳作。但为了体态优美,总会选择穿小两码的鞋。脚的着力点在脚尖,所以鞋头很容易磨损,也正是如此,更容易藏泥纳垢。这家里的每一双鞋子都洗刷得很干净,桑云穿在脚上的那双,虽然脏,却并不沾泥泞。”

“所以……韦大死的时候,桑姑娘可能根本就没出门!”钟大填饱肚子,立刻脑子活络了起来,很快领会自家公子的意思。不过,想明白这一点后,他又有了新的问题,“如果桑姑娘不是凶手,她为何要认罪,而且还是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