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记载:“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女婴一出生,便面临生死危机,太多女婴甫离母腹,便入鬼门。
然而人口繁衍靠的是女子,性别比例失调,许多男子无法娶到妻子,人口难以增长。罗明粗略统计了每年各地被溺死的女婴,做了一个推演,如此多的女婴三五代之后后代数目。
御座之上,皇帝身躯前倾,人口对一个皇帝的吸引力是惊人的。
罗明顺势提出有关女子的一系列新律法——立女户、和离、寡妇再嫁、妻妾,凡是他能想到的都提了出来。
朝上又是一番激烈争论。
这已经是罗明提出且被采纳的第二十条新律了,若任由他如此下去,势头难挡。不管是为了打击他的气焰,还是觉得此一系列新律不合礼法,连许多中立派都提出了反对。
但也许是人口对皇帝的吸引力太高,又或者是皇帝本就支持罗明,七日后,关于女子这一方面的新律新鲜出炉。
若有溺杀婴儿者,比照祖父母、父母故意杀害子孙罪,仗七十,徙一年半。
若父母双亡,无兄弟者,允立女户。
又有允许寡妇再嫁的律法,另外,对各阶官员纳妾数目进行严格规定。
新律一经布告,引起轩然大波,除了溺杀女婴及官员纳妾这两条外,其余几条无疑是对世俗礼法的挑战。
哪怕罗明事先抛出了为社稷好的理由,还是有士人激昂陈词,痛斥罗明为昏官,皇帝为昏君。
长林郡,白寄霜捏着下人抄写来的新律,蹙眉久久不言。
裴雅儿在一旁轻声道:“老师不欢喜吗?”这几条,都对女子大大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