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她该由别人来搀扶,酒后,也自然会有人替她准备温热的开水和毛巾。她身边需要的照料再不是他该施展的范围,所以他也应该学会忘记。

忘记那个和他一起窝在十平米的小屋,整天晒牙齿的女人,忘记那个肯为他步行一个小时去农贸市场买菜的女人,忘记那个在他即将有飞黄腾达未来时选择退让的女人。

忘记……

他默然背过身去,紧紧攥住身后的车门扶手。手背那道浅白陈旧伤疤在黑色的车门映衬下分外明显。当然,站在楼口的梁悦也能清清楚楚的看见。

她突然听见自己心碎的声音。

以为自己可以忘记。以为自己不再想起,原来,那都是自己骗自己的谎话。所有的人都不信,只有她把头埋起来假装相信。

车门关闭,他在车里连头都没回,黑色的bentley用最优雅的姿态说离去。那一瞬间,她突然发现,他疲累的样子似乎刚刚历经一场刻骨铭心的告别。

累到极点。

就像五年前那个电话里,他用最凄凉绝望的语音,说:“丫头,我爱你。”

她反复嚼着这几个字,慢慢用钥匙开门,悄悄上楼,轻轻的把鞋子放在鞋柜,地板上是她穿惯的毛拖鞋。

喜欢赤脚走在地板上的梁悦即使在最冷的冬天也不知道给自己的双脚穿上袜子。所以买拖鞋的时候,她就会懒惰的找一双又厚又软的拖鞋来成全自己。他曾经无数次抱怨过,穿厚重的拖鞋会闷脚,可是倔强的她嘟嘴把拖鞋当宝贝一样的放入怀里,坚持要买。于是购物车里多了两双厚厚的软拖鞋,一大一小并排摆着,是一样的可爱史奴比。

从双泉堡到光毓园,中间有多少次的搬家她记不得了。唯独这双鞋一直被她用背包拎来拎去。唐阿姨几次打扫时误扔,仍被她顽强的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