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煊家是一套90平米的两室三厅,客厅不大,被破旧的沙发茶几摆得满满当当,只留下可以走一个人的空隙,家里没什么装修,原始大白墙,灯泡都是某宝不到十块钱的led节能灯,唯一的装饰,大概是电视机旁边挂着的一串用麻绳穿起来大大,蓝色的陶瓷球装饰。
可以说过得非常不总裁了,一瞬间,方亦亦甚至有种看到同类的亲切感。
不过他转念一想,伏煊是个私生子,也许以前日子过得并不好。
伏煊给她俩倒了两杯白开水,又拿出两袋果汁粉放在他们面前,分别是水蜜桃和草莓味的,自己在他们对面坐下,道:“我这个人不太会客套,大家随意一点,我家没有榨汁机,珍果粒委屈一下吧,想喝自己泡。”
“”方亦亦被他的实诚惊到,也不客气地道:“不用了,我比较喜欢喝水。”
伏煊笑着点点头:“英雄所见略同,我也喜欢喝水,这世界上白开水才是最好喝的饮料。”
方亦亦:“那还真是巧啊。”
伏煊道:“我已经让我助理去银行了,如果你开了手机提示的话,一会儿就能看到信息。”
“嗯,”方亦亦对他不拖泥带水的痛快性子产生几分好感,道:“谢谢了。”
伏煊挥挥手,“写什么,这不是应该的嘛。”
这时,黎听道:“那个陶瓷球,你是从哪得来的?”
“嗯?那个啊,”伏煊道:“那个很久之前的了,好像是逛街的时候一家精品店搞活动抽奖,凑够多少钱就能抽,我去买了个杯子,价格刚刚好,顺带抽了一手,手气还不错,哈哈哈”
方亦亦看着那一串陶瓷球,明白那是黎听的血肉骨灰做的,抿着唇角,面色沉了下来,情绪不怎么好。
把人肉做成陶瓷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