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那么频繁地起话头了。
相处便有些微的尴尬。
韶昔没有玩手机的习惯,便小口小口地喝着酒精含量不高的饮料,看着舞台上还在跑来跑去的工作人员。
就这么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突地,舞台全暗,再亮起来的时候,音乐也炸开了。
耳熟能详的节奏和和声,《the greatest show》,一秒就可以让人热血沸腾。
演员并没有复杂的扮相,但魔术帽和拐杖抓住了精髓,一张口便足够专业,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在所有舞台剧的形式里,韶昔最喜欢音乐剧就是因为它足够热闹、热烈,文学、舞蹈、音乐,这些蛊惑感官的艺术,朝你喷涌而来,瞬间便可以将你拽入另一个世界。
今晚的音乐会并不会演出完整的剧目,每一位嘉宾带来自己喜欢的音乐剧曲目,脑海里便可以轮转过许多精彩的故事,台上唱的人懂,台下看的也都懂。
这个时候的韶昔很开心,被舞台完全夺去了注意力,脚尖随着节奏轻轻摇摆。
她甚至没注意到,身边的人起了身离开,就算反应上来了,也只当冉星夙去了洗手间,不用挂念,不必挂念。
一曲终了,韶昔举手鼓掌,为舞台上闪耀的明星,他们每个人都魅力四射,足以称得上所有的溢美之词。
灯光暗下去,韶昔轻轻屏息,没有曲目单,她只能满怀期待地,等待下一个惊喜。
灯光亮起,始料不及地,突如其来地,毫无预兆地,她看到了冉星夙。
冉星夙站在了舞台中央,她穿着银色的亮片紧身裙,甫一动,身上星光熠熠,眼里也星光熠熠。
与她搭档的,是这场音乐会呼声最高的男演员,五官刀刻一般,抬眸有春水荡漾。
身边星,成了他人星。
独一份的注视,在笼罩的追光下,散成四处掉落的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