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齐终于觉出了区别——她在纽约、波士顿、新奥尔良的住宅虽然也很豪华,但绝不会这样安静,如同肃穆的教堂。

走下马车,对面的太太见她和兰斯手挽手,立刻亲切地朝她打了声招呼。

莉齐已经知道,大多数贵族都非常温柔可亲,哪怕他们很看不起一个人,也不会当着那个人的面作出鄙夷的神态,说一些尖刻的话。

不过,他们的仆人就不会这么有风度了。那些仆人似乎继承了主人的身份、地位和意志,是主人的另一张嘴。主人碍于体面不能干的事,全由他们来干。

莉齐觉得,要不是她足够有钱,那些仆人说不定会张口骂她“乡巴佬”。

要是没有父亲那番话,就算她是个叛逆的女孩,也会尽量去讨周围人的尊重和欢心。这是一个人来到陌生地方的本能。

但父亲的话,不时就会在她的脑海中回响——她不能像母亲一样,被名誉捆绑,去做一些无用功。

她嫁给兰斯,是为了拿到上流社会的门票。

现在,人们只要提到艾德勒,就会想到德·夏洛莱家族,想到漫长的法兰西岁月,想到神秘的圣日耳曼区,不会再说他是北方佬或投机家,也不会再在宴会上有意无意地疏远他。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至于别人怎么想,就随他们去想吧。

她和兰斯始终相敬如宾,毫无激情。

老实说,她总觉得兰斯还活在上个世纪——或者说,中世纪。

他爱看书,却不爱接收新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