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声音,他抬起头,似有若无地瞟了她眼,复又低下头,继续在纸上写字。
林冰琴好奇地走过去。
纸上的字苍劲有力,如骏马奔腾而来绝尘而去,林冰琴不由夸道:“字写得真好。”
她跟着他的笔锋读出来:“曾墨。”
他写的是自己的名字。
曾墨眉头动了下,“你识字?”
林冰琴不服气地瞟了他一眼,很想说我识的字比你识的可多多了。但这样说又能有什么意义?
她含糊道:“识几个。”
曾墨轻轻放下毛笔,“不愧是大家闺秀。”
问她识不识字之后,曾墨后知后觉想到,林冰琴本就是大家闺秀,识字画画本就正常。
是他不了解她罢了。
看纸上的字时,林冰琴眼角余光瞄到了他的手腕。
为了写字方便,他的袖子往上撸了一截,露出的小臂紧致结实,但靠近手腕处,好似有一道暗红色的疤痕。
蜡烛放在桌边,光线清晰,所以她容易看到。
疤痕斜斜的,呈现扭曲状态。
她在打量他的胳膊,他却在打量她。
“是刀伤。”他淡淡地解释。
“伤口看起来挺恐怖,没伤及血管?”林冰琴问。
这如果是伤及血管,他当时性命应该堪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