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夫子一双眼睛扫过,大家立马正襟危坐,都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唯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岳夫子缓缓说道。

他的声音抑扬顿挫,铿锵有力,听得众学子都为之一振。

岳夫子花了半个时辰来讲解律法的重要性,旁征博引,让学子们听得一愣一愣的。

接着他又开始阐释律法在科举考试中的考法。

关于律法的考察也是大卫朝科举中必不可少的部分。除了用简答题的方式考察大卫朝律法的条文,还需要考生们能作书判。

乡试、会试的考试一般是从各府、州、县的公文案卷中选取真实存在的疑难案例,让考生依据案件写书判,进行裁断处理,以此来考察考生对于律法的理解,考量其是否有为官办事的处理能力。

书判指的是正式裁判文书,这是裁判的官员根据实际案情明辨是非之后所撰写的公文,对嫌犯科以刑名处罚、对民事争端进行恰当解决。

书判有规定的格式,得写明罪犯人的姓名、籍贯、年龄、住所、职业等。当然也少不了犯罪事实,犯罪理由,证据云云。

当然,最关键的是援引何法律条文,做出什么判断。

书判中对于疑难案件处理的“判”,按照考试要求具体呈现出来的就是判词。

判词若是能语锋机巧,让人眼前一亮、赞叹不已,那至少科举考试中书判这一关是过了。

书判难就难在,如何将儒家思想中的人文关怀理念与公正严明、不偏不倚的律法条文相结合,化恶缘为善缘,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做出让老百姓心服口服的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