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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按照法律认定,婴儿一旦可以呼吸就算自然人,自然人属于刑法保护对象。这起案件中,相当于一位自然人杀害了另一位自然人。

就是因为这个重点的存在,就是因为孩子活了,杀|人罪和毁|尸罪才能定那么死,无可辩驳,那就是一条生命。

此案在去年非常轰动,司法界已经把这个案子掰开揉碎研究烂了,光郑谦益知道的就不下三位教授带着他们的学生同时跟进这起案件,不是在帮被告打官司,而是当教学素材。

这是很特殊的案件,算是堕胎罪被取缔后最后一起,此后这个罪行就没了,可不就被当典型了。

彼时郑谦益忙于“恶童”,已经忙的昏天暗地还是听说了这起案子,要不是她太忙真想插一脚。

后来堕胎罪被废止,案件也终审,她也就没再关注过。倒是后续想给医生们翻案的时候,又把这个案子翻出来过,不过比起这个“只”判了三年的,还有更倒霉的,她的目光被更倒霉的医生吸引过去,再次放下。

再后来她为什么没管就不解释了,还是说说为什么想管吧。

因为我乐意。

“什么叫我乐意?”

“就是我乐意。”

时隔半年再度进入中|央地检的郑谦益,得到了很多人的注目礼,这些视线如果汇总成一个问题大概是,你怎么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