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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羡余忍不住唏嘘,“想当年,大阿哥来本宫膝下的时候,比元寿也大不了多少,一晃眼如今都娶了福晋了。”

钮祜禄氏听得鼻子发酸,“是啊,小孩子长得可快了。”——为了元寿的前途,养在福晋膝下才是最好的选择。大阿哥比别的阿哥得四爷看重,还不是因为他是福晋养大的?

林羡余摘了护甲,轻轻戳了戳元寿的小脸蛋,软软弹弹,像豆腐,手感很不错。

元寿乌溜溜的眼睛却瞅着林羡余食指上红宝石戒指,这枚戒指是她三十岁生日的时候四爷送的,金累丝云纹戒指上镶嵌着一颗硕大圆润的鸽血红宝石——虽然这个时代的切割技术一般,但这宝石成色实在太好了,色如鸡血,潋滟鲜红,当真是极品。

林羡余很喜欢。

看到元寿眼珠子都直了,她心中暗啐:果然是个财迷啊。

只不过如今年纪小,哪怕小财迷的样子也很可爱。

林羡余刚要收回手,元寿那软软的小手突然一把握住了林羡余的食指,攥得紧紧的。

林羡余不由黑线了,要不是养两年就可以丢进宫里,她还真不想养这个败家子。

钮祜禄氏笑着说:“看样子元寿跟福晋跟有缘分呢。”

林羡余内心吐槽:这小崽子是跟我的红宝石戒指有缘!

只不过这枚戒指还真不能送给元寿,一则这是四爷送她的生日礼物,二则元寿这小嫩爪子也戴不了啊!

林羡余只得吩咐孔嬷嬷:“去把那个嵌红宝石的双龙戏珠项圈取来,赐给元寿。”

钮祜禄氏连忙再度跪下来,“多谢福晋赏赐。”

那双龙戏珠红宝石项圈也是金累丝的,嵌的红宝石虽不如她手指上这颗大,但成色也是极好,鲜红欲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