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阿哥向林羡余施了一礼,便端端正正走上去,开始抄写千字文。
林羡余好奇地凑了上去,这些书虽说都只是启蒙书,但三阿哥已经能照着写出横平竖直的毛笔字了。
林羡余暗暗咋舌,想想自己四岁时候,貌似只会玩泥巴。
第14章 玄烨包子
三阿哥玄烨在出痘之前,每日课业从不落下,甚至都不需要宫人督促,每日早起早读,据说是要抄写一百二十遍、朗诵一百二十遍。
让林羡余想起了小时候被老师罚抄的惨痛记忆。
偏生这个才四岁的孩子,竟然能一丝不苟完成这样枯燥乏味的“家庭作业”,稚嫩的小手,一笔笔写就一行行稚嫩的毛笔字,一声声抑扬顿挫,朗诵三百千。
但是天天看着一个孩子比自己早起、比自己晚睡,她也觉得老脸有点不好意思。于是便跟苏麻喇姑要了文房四宝,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练练字。她在大学期间倒是有选修过书法,但也只是为了学分,水准……很微妙。也就比四岁孩子稍微好一点点。
苏麻喇姑笑着说:“奴才听说庶妃小主读过不少书,尤其精于史书。”
嗯?
林羡余暗忖,她穿越过来之后,只在承乾宫……曾经辩述过改嫁对于人口繁衍的必要性……
果然承乾宫有太后的眼线啊。
林羡余笑了笑:“闲来无事,读来解闷罢了。”
林羡余与苏麻喇姑的闲谈,不料竟吸引了正在临大字的幼年期玄烨的瞩目,一双好奇的大眼睛直勾勾看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