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着圆滚滚的肚皮,林筝还没走回去,路上又被人截胡了,这一次是裴炀。

【谁说林筝本人招人讨厌、被人排挤的,长眼睛的都来看看,人家多受欢迎啊,做好了都第一个找他试吃】

【e你确定这是一件好事?】

裴炀神神秘秘地端出一个盘子,说:“林筝小朋友,你也尝尝我做的,看看味道怎么样?工作人员说,这菜在夏天很受欢迎,不仅清热治暑,多吃还不会长胖。”

林筝低头一看,哦豁那是一盘蜂蜜苦瓜,但单看那颜色和厚度,他就颇有些心惊胆战,半天不想接筷子。

“作为我的粉丝,你是头一个享受此等殊荣的。”看出他的抵触,裴炀还拿那套哄他。

林筝:谢谢,这个待遇你还是给别人吧。

“哥,你这苦瓜切得太厚了。”实在没忍住,林筝脸上出现了一点嫌弃。

裴炀安慰他道:“这不是第一次做吗,难免手生,我下次会切得薄点,切到那个词,叫什么薄如蝉翼的厚度,可以了吧。”

“可是我怕苦啊。”林筝故作娇气地皱了皱鼻子。他的小动作放在这里,并不会让人感到做作,倒令人觉得他可爱。

“别怕,我加蜂蜜了,没那么苦,你试试看就知道了。我看菜谱上说,很多都市丽人和家里小孩都爱吃呢。”裴炀的心思很简单,林筝是小孩,他如果喜欢吃,那这菜就成功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