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街道上的人们步履匆匆,对这样的两个人习以为常。毕竟这是刚刚战后的纽约。战争的硝烟还没有散去,一个身上带着些许血腥味的男人又算得了什么?
史蒂夫和巴恩斯走到了一片在战后堪称是繁华的街区,这个街区里面住着的都是美国上流社会的富豪。
美国自己都是一个太过年轻的国家,这里的富豪大多也不是来自于什么古老的家族,他们之中有很多人是借着这一场战争狠狠的发了一笔财。
史蒂夫·罗杰斯当然不希望和这样的人为伍,但是他却不得不承认如今的这片街区是医疗条件最好,并且算得上是最安全的街区了。
他和巴恩斯两个人当然住在哪里都可以,但是小小的宝宝让他们两个绷紧了神经,绝对不能有丝毫的掉以轻心。
所以一个附近有着良好的医疗条件的住所是必须的——朴素的美国队长至今还不知道有“家庭医生”这种职业。
史蒂夫在挑选房子的时候遇见了一个熟悉的人。这个人留着修剪精致小胡子和一头卷发,周身都弥漫着一股“我是天才”的桀骜气息。
对于史蒂夫来说这的确是一个熟人,毕竟他作为美国队长的标志,也就是他的那一面盾还是出自这个人之手。
当史蒂夫挑选着房子的时候,这个留着小胡子的男人正好从自家的阳台随意向下张望。
看见了史蒂夫,他似乎有些吃惊,不过旋即他掐灭了正在吸着的烟,转身就走进了卧室。
遇见的熟人,史蒂夫本想要打一声招呼,可惜对方仿佛并没有与他攀谈的意思。对方走的干脆,史蒂夫有些尴尬地收回了自己举在半空之中的手。
虽然都是史蒂夫的朋友,但是巴恩斯的确不认识这个人。不过只是看着眼前的这个小胡子,巴恩斯就莫名的觉得有些熟悉。
巴恩斯一手稳稳的抓住了放着小团子的推车,另一条则曲起来,用手肘戳了戳史蒂夫的腰:“史蒂夫,这个人是谁?”
巴恩斯的声音很轻,他害怕声音大了会吓到奥莉宝宝。
史蒂夫用手比划了一个盾牌的形状,然后对巴恩斯说出了一个姓氏——斯塔克。
“当然是天才的斯塔克。”在史蒂夫和巴恩斯交谈的时候,一道男声插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