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辞皱起眉,语气加重,低喝了一声。
陆云铮依然语气淡淡的:“哦,这话真是寒人心了。慕辞,我以为我是最有资格的。”
慕辞没了耐心,烦躁地问:“你以为?别废话了,他在哪里?
“医院。”
“什么?”
“早上你把我赶出房,才收到的消息。”
“你动的手?”
“我倒希望是我动的手。”
动手的人是个谜。
昨晚慕辞跟周睿安到达晴色酒吧,周睿安守在包厢外,结果被人药晕,丢在了晴色酒吧的巷口。他昏迷了四五个小时,一醒了就冲向酒吧找人,结果自然是找不到,还被胖揍一顿,送进了医院。
慕辞简单了解了事件始末,也没有道谢,反而怪罪道:“你既然救了我,就该把他一同带回来。”
陆云铮嗤之以鼻:“去救一个情敌?我还没有那么伟大的心肠。”
“什么情敌?”
“别装傻!没意思。”
姓周的如果不是对男人动了心,怎么会那么忠犬?悉心照顾、跟前跟后、寸步不离。
哼!还救他?他巴不得他被人打死,最好,打得稀巴烂,打成一滩肉泥。